◎上官晓敏 邹 明
12月1日,湖北省工商局“湖北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对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进行任职限制。截至12月7日,湖北省工商部门已经对9名“老赖”实施了任职限制,信用约束作用威力显现。
据湖北省工商局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根据《公司法》和《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工商总局等8部委共同签署了《“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对“老赖”实施联合信用惩戒。
今后,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宜昌市某企业在夷陵区工商局申请办理法人代表变更业务时,在输入已被列入限制人员的身份信息后,被工商登记业务系统拦截,显示该自然人为失信被限制人员,在其被解除限制前不能担任该企业法人代表。夷陵区工商局依法向企业出具了《申请人告知单》,提示其与相关人民法院接洽,待被限制人偿还相关债务,名字从“老赖”名单中删除后,方可办理法人代表变更业务。
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实现与最高人民法院专线网络的连通,归集了170多万名“老赖”身份信息,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每日更新,目前,数据库中显示湖北籍老赖共有57262人(因数据库每日动态变更,此数据为动态数据)下一步,湖北省工商部门将联合更多部门,继续加大对各领域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惩戒力度,真正实现对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