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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涛
这是一个年轻优秀的团队——全庭8名干警均为45岁以下,其中30岁以下5人,全部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其中法律硕士3人。近三年受理案件680件,再审案件调撤率达50%以上,法定期限结案率、再审案件开庭率、申请再审案件听证率、减刑案件公示率、案件质量合格率、裁判文书上网率等均达100%。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审判监督职能, 2008年荣立集体二等功,2009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11年再次荣立集体二等功;先后被省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先进基层党支部。2014年1月8日,该庭荣获最高法院授予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
定纷止争,坚守公正底线。该庭严把再审案件质量关,一方面坚持依法纠错,对采信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错误裁判依法改判,畅通当事人救济渠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原审采信证据恰当、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案件,依法维持原判,同时注重辨法析理,做好释法协调工作,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要求承办人必须精心阅卷,合议庭成员交叉阅卷,庭前列好庭审提纲,庭长列席案件的合议,重大疑难案件庭长或副庭长主审。2012年,由该庭承办的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死者家属曾多次赴省进京上访。庭长主持召开案件研判会研讨案情,法官多次耐心接待再审申请人,入情入理交流,找准症结,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分管领导数次带队到医院协调,促成医院主动赔偿。合议庭依法作出判决,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
案结事了,调解促进和谐。再审案件涉诉时间长、矛盾复杂尖锐、当事人情绪激烈,该庭注重利用调解的柔性纠错功能,实现案结事了。法官积极探索调解方法,熟练运用“冷热有度调解法”、“五心调解法”、“巡回调解法”等方法,因势利导做思想工作,同时深入案发地调查,听取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意见,邀请参与调解。省法院指定管辖、领导关注的武汉高源公司与仙桃恒迪地产公司股权确认纠纷案、检察机关抗诉的杨国平等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均经两级法院审理,涉诉时间8年以上,该庭认真研判案情,找准症结,多次上门调解,促使多年纠纷彻底化解。
延伸服务,彰显为民情怀。该庭还注重发挥审判的职能优势、人际关系资源优势,积极促成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定义务,督促或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及时为当事人办理和完善相关确权、变更、社会救济等手续,有效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庭审理的一起医疗责任纠纷案件,2个孩子只有4岁和12岁,其父亲因故死亡,母亲也因医疗事故死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当事人的特殊困难,主动与民政局多次联系,积极协助办理了2个孩子每人每月600元的孤儿救济金,使他们得到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