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新元 田振雄
【背景】
2013年春节前,被告人小雪在孝昌县某镇一中学读初中二年级时,通过手机QQ认识了张某(另案处理)。后小雪和张某发生了不正当的性关系导致其怀孕(怀孕时不满14周岁)。不久,小雪辍学跑到武汉打工。2013年11月26日,小雪和表姐一起从武汉回到孝昌县城区,躲在其表姐家中居住。同年11月30日晚9时许,小雪躺在床上睡觉时感觉要分娩,遂跑到卫生间内躲着产下一名男婴。婴儿出世时啼哭了几声,小雪因害怕事情败露被人知晓,当即将刚出生的婴儿从二楼卫生间防盗窗丢出窗外,婴儿被扔到孝昌县地方税务局院内后死亡。后经鉴定:送检新生儿为足月活产儿;该新生儿因颅脑外伤死亡,符合高坠所致;经DNA鉴定:男婴系张某与小雪的亲生子。
【建议】
孝昌县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
孝昌县白沙镇初级中学:
本院在审理被告人小雪(化名、女、14岁)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中,发现小雪原系你校初中二年级学生,在校期间通过手机QQ、微信认识了社会上不良人员,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先后怀孕、辍学、打工、最后走上犯罪道路,教训惨痛。为了预防和减少在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为此,特建议:
一、建议你校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密切关注学生课余活动,提醒青少年谨慎使用网络交友工具,不随意公开自己的状态及位置,并加强学校内部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最大限度减少不良上网方式及上网环境的负面影响。特别是暑期将至,又到了学生泡网和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高发期,建议学校组织相关单位做好青少年的安全上网工作,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大有裨益。
二、建议你校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同时抓好班级管理。从本案看:被告人小雪辍学前,社会上不良人员曾多次开车到你校附近,接走你校多名女学生。这说明你校在学生人身安全保护和教师队伍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疏漏。
三、建议你校强化家校联系,完善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的教育管理模式。本案中小雪的父母亲常年在外打工,小雪系在校住读生,她从怀孕、辍学、打工到犯罪,其父母亲均不知情。如果学校及时告知其父母亲小雪已辍学的事实,或许可以避免小雪后来的犯罪。
四、建议你校今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保护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处在青春期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增强学生自我控制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同时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宣传力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和守法。让学生健康、快乐成长,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我院。
【效果】
孝昌县教育局关于对“孝昌县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有关建议的回复
孝昌县人民法院:
贵院关于对白沙中学的司法建议书已收到,获悉你们调查情况及判决结论,我们深感震惊,为此,县教育局立即到该校,对贵院在建议书上提到的建议,我们责成学校立即召开了校委会和班主任会议,要求学校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要查漏补缺,立即整改,消除影响,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调查,学校在“小雪事件”发生之前,因小雪违纪事件已经自动辍学,学校政教处亦及时通知了家长及委托监护人该生已辍学。
二、“小雪事件”对学校震撼极大,教训惨痛。白沙镇政府和县教育局分管政法和安全工作的领导专门到学校,提出了整改意见。后来又两次组织专家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课,今年五月又组织学校学生集中到孝昌看守所实地考察和学习,近距离感受犯罪人的心理和生活情况,极大地震慑了学生心理,增强了学生的法纪意识。
三、“小雪事件”侧面暴露了白沙镇中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缺陷和学生管理中存在着漏洞。为此,学校着重做了:一是注重加强对学生校外活动的监管,严格请销假制度、学校领导值班制度和夜间查铺查哨制度,建立了班主任与家长的热线电话联系。二是教育学生谨慎使用网络交友工具,不随意公开自己的状态及位置,禁止学生上成人网吧。三是学校与各班班主任签订了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班主任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责任。四是严格落实安全教育进课堂活动,每月不少于一节的安全教育课。
四、加强门卫管理,严格落实“三防”设施建设。加强了门外人员和值日教师的职责,严禁社会青年进入校园,请示镇政府要求派出所干警遇有情况紧急出警。值日教师24小时校园巡逻,班主任每天“五查”,即查操、查课、查自习、查就餐、查就寝,遇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家长。
五、学校利用课堂加强对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对处在青春期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增强学生自我控制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同时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使学生能够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和守法,善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以上回复,如有不妥,望贵院予以关心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