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现场。
湖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左二)向示范人民法庭代表颁奖。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左二)慰问示范人民法庭代表。李鸿忠作出批示 张昌尔出席并讲话
《人民法院报》记者 程 勇 蔡 蕾
近日,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在武汉召开。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作出批示,要求认真学习孟建柱书记和周强院长在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抓好贯彻落实。湖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化改革、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努力推进人民法庭工作创新发展,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张昌尔指出,人民法庭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处在司法办案的最前沿,在保证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司法体制改革、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新期待意义重大。
张昌尔要求,要立足基层实际、健全办案机制,提升办案水平,坚持公正司法,妥善处理涉“三农”、民生和深化改革中的新类型案件,为改革保驾护航,继续抓好服务经济发展“十六条”的贯彻落实,创优法治环境,提振投资信心,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创新发展;要积极开展主审法官责任制试点改革,探索司法公开新举措,推进法庭规范化建设,落实政策向基层倾斜原则,吸引更多司法资源到基层一线,在司法改革试点中创新发展;要合理调整法庭布局,推行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便利诉讼需求,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中创新发展;要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