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一大早,麻城市中心法律服务所副主任夏正阶匆匆登上开往江苏太仓的班车,“后天有个工伤维权的案子要开庭,必须早点回去准备。”
用“回去”这个字眼,并非夏正阶口误,作为麻城市司法局驻太仓市农民工维权中心的创始人,今年57岁的他已经在这座江南小城工作了24年。而对于在当地务工的3万多麻城老乡来说,夏正阶所代表的不仅是家乡司法部门给予的公正保障,更是一种让人安心的信赖和温暖。
“最早是1990年,麻城市司法局指派我去太仓。当时那边麻城人就不下1万多,都是下苦力的,人地两生又不懂法律,工伤出事随便拿几个钱就打发了。我一看不行,得赶紧把维权中心建起来!”回忆当年,夏正阶打开了话匣子。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大批麻城籍农民工离乡打工,主要集中于江苏省太仓市,并辐射周边苏州、无锡、上海等地。在最高峰的2006年,太仓这座仅有40万人口的县级市,麻城市籍农民工就高达6万人以上!从事操作工、建筑工等高强度、高风险的职业,却时常遭遇不法侵害,工伤得不到赔偿、雇主拖欠克扣工资、拒绝办理社保……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对法律的需求同样巨大,维护老乡们的合法权益,成了夏正阶和同事们毅然扛起了这份沉甸甸的责任。
“二十年,夏正阶就帮过我们家三次!”麻城市张家畈镇项家畈村民丁兴林是最早到太仓打工的麻城人之一,如今儿子和孙子也都在太仓务工。巧合的是,他们祖孙三代先后都得到过夏正阶的法援援助。
1991年,丁兴林在太仓市园林建筑公司做木工时拇指受伤,夏正阶接下了案子为他维权,经过多次与建筑公司的代理律师协商、调解,最终公司赔偿了丁兴林1.6万元。1999年,做建筑工人的儿子丁周勇由于包工头卷款潜逃,7个月的工资无人兑现,他找到夏正阶求助。老夏一边与建筑公司据理力争,一边找到太仓市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出面,最终迫使建筑公司支付丁周勇1.7万元。2011年,孙子丁茂祥遭遇交通事故右腿受伤,肇事方逃逸,夏正阶获悉后当即报警,通过摄像记录找到肇事逃逸者,经调解对方全额支付丁茂祥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共计1600余元。
丁家三代人维权,均由夏正阶受理援助,且都有了满意的结果,在当地一度传为佳话。公道热情、业务精通的老夏在老乡中颇具威信,更打响了维权中心的品牌。
夏正阶介绍,维权中心现在平均每年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代书法律文书130余份,办理劳动争议维权案件30余件,办理其它民事诉讼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0余件、非诉讼20余件,并协助驻地政府部门调解1至2起群体性纠纷案件,有效地维护乡亲们的合法权益和当地的社会稳定。
同处大别山区,与麻城籍外出打工者相对集中的情况不同,罗田县务工人员的流向更加复杂: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多则上万,少则数千。为了利用好有限的法律资源,罗田县司法局创造性地构建了网络化的维权平台。
2003年,罗田县外出务工人员维权协会成立,并与县法律援助中心合署办公,增设5名维权律师,同时依托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县12个乡镇建立分会,并从各村聘请了420名维权联络员。为了更好地服务外出务工人员,罗田县先后在浙江台州、广东东莞、江苏张家港等地设立了7个维权办事处,在上海浦东、福建石狮、广东深圳等地建立了8个维权联系点,编织了一张以协会和办事处为主体,以基层“两所”为依托,以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为中心,面向全国大中城市辐射的法律维权服务网络。
异地维权最常见的难题是调查取证难、经济索赔难,案件执行难,每个难题都需要维权人员带着感情、扑下身子全力以赴去解决。为帮助农民工讨回公道,他们早已习惯了常年奔波在外的工作方式。
2011年11月,罗田县农民工江某在浙江某电子公司打工受伤致残,由于他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其签约的劳务输出公司与电子公司互踢“皮球”,拖延两年无结果。江某找到罗田县法援中心主任王金昭求助。2013年正月初三,王金昭舍弃与家人春节团聚的机会,冒着严寒赶赴浙江事发地,巧妙地利用春节期间该电子公司管理松散的机会,仅用三天时间就收集到电子公司是实际用人单位的第一手证据材料。在王金昭的努力下,经过一周9次的拉锯式谈判,该公司不得不作出妥协,最终向江某支付住院治疗费、伤残赔偿金共计35.3万元。
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克服一切困难、排除一切阻力,坚定不移地维护农民工利益,这是法律援助维权人员不变的信念。为办好每起案件,他们常常是争时间、抢速度,日以继夜、废寝忘食,有的案件甚至要往返十多次。
2012年7月,罗田县大崎乡农民王某在广东佛山打工期间,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罗田县司法局维权人员赶赴佛山为其维权。经过依法索赔、据理力争,法院判决用人单位赔偿15.8万元,肇事司机赔偿19.7万元。结案后,维权人员在跟踪服务中发现,肇事司机的赔偿时隔半年仍未兑现,又先后两次奔赴肇事司机的老家安徽,督促其履行了法院判决。
2013年1月31日,罗田县在浙江打工的朱某搭乘雷某的摩的去上班时,与当地一企业的小车相撞,导致重型颅脑损伤,经法医鉴定为一级伤残,花去16万元抢救才保住生命。但由于该企业、雷某及保险公司之间互踢皮球,伤残赔偿迟迟不能落实。同年3月29日,当事人向罗田县法援中心求援,维权人员迅速奔赴浙江为受伤女工维权,先后10余次与企业、雷某及保险公司交涉,敦促他们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终于唤醒了企业、雷某及保险公司的良知,使朱某获得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102.68万元。
“法援援助不光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我们全县现在有12万农民在外打工,年打工收入近10亿元。这么大的盘子,不把工作做好怎能安心呢?”罗田县司法局局长王任刚介绍,罗田县委县政府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县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和县长分别担任顾问和组长,县政府与乡镇签订农民工维权工作责任书,并将此作为乡镇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维权工作站都建立了完整的维权台账、维权网络图和维权工作制度。
英山县农民工刘某没有想到,自己足不出户,居然能在过年的前一天领到了赔偿金14.6万元。2012年3月1日,刘某在武汉市硚口区中建三局集团承包的工地上才上班7天就坠楼受伤,并致左小腿七级残,包工头梁某只让刘某住院20天就哄骗其回家休养,从此不闻不理。刘某向英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负责人在初步审查后,即时启动异地协作机制,将申请及有关申请人资料通过网络传发给武汉市硚口区法律援助中心,硚口区法律援助中心也开通“绿色通道”,当日便指派专业律师承办。历经三个月艰难谈判,终于促成非诉调解结案,为刘某争取到了赔偿金。
跨界合作、盘活资源,这是英山县司法局服务外出农民工的新举措,鉴于英山籍农民工主要分布在武汉市和东南沿海大中城市。该局先后与武汉市、浙江省、深圳市等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签订了《异地法律援助协作意向书》,并形成了常态协作机制,在案件受理、当地取证、材料移送、法律文书送达等方面进行了充分有效合作。其中,对有关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申请的法律援助,实行简化程序受理和跟踪办理。
英山县司法局还依托外出流动党员支部设“站”建“哨”,共建立和健全异地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站(点)6个,其中,武汉市、上海市、深圳市等地还专门聘请了优秀党员担任驻地法律援助维权站站长,并定期开展培训和交流活动,让外出农民工感受到“法律为我护航”、“娘家法律援助就在我身边”。
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以来,英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和接待异地农民工法律咨询412人次;受理异地农民工各类诉求案件69起,其中,移送异地协作单位直接承办结案的是49起,占比例70%以上;帮助异地农民工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黄冈市司法局副局长廖胜利说:“黄冈每年有近200万人在外务工,是一个法律需求巨大的群体。麻城、罗田、英山等地法律援助机构依托本地司法局“大本营”的支持,以大别山实验区法律援助联盟的形式,打破地域“天堑”,建设异地维权阵地,将法援服务延伸到所有乡亲们需要的地方。这是法律援助工作整合有限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维权效率的利民之举,更是中国化进程中保障上亿农民工权益保护的现实之策。(大别山实验区法律援助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