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访群众,征求民意。 《检察日报》记者 周泽春 特约记者 漆青梦 通讯员 汪辅文
沙洋县检察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和载体,在本院受理接待中心、所联系的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设立民情恳谈室,着力延伸检察职能,化解矛盾纠纷,回应人民群众期待。截至目前,召开恳谈会30多场次,征求民情意见建议21条,提供法律服务65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2起,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7件,切实推动了群众工作深化细化实化。
谈出线索
2014年初,沙洋县检察官在后港镇唐台村召开的“民情恳谈会”上,拉家常时,有村民提起“听说邻镇的干部截留国家粮食直补款”的情况。村民只是无心一提,却引起了检察官的高度重视。这一线索被转入该院反贪部门,经过细致调查,4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共同贪污国家粮食直补款35907.64元的行为浮出水面。2014年8月6日,此案被移送审查起诉。
“村干部你们管不管?”2014年2月的一天,个体养殖承包户张某来到沙洋县检察院“民情恳谈室”,反映该村支书多次向他索贿。后经该院立案侦查,索贿的村支书被依法提起公诉,涉案的5.2万元赃款悉数追回。以此案为契机,检察官深入发案的乡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全镇100多名村干部、镇直机关干部及发案村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课”。
“跟老百姓打交道要注意技巧,你在办公室跟他们聊,他们别扭;你召开座谈会,他们碍于村干部在场,不敢说。”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在“民情恳谈”中,检察官往往能够有效发现案件线索。去年以来,该院根据民情恳谈信息,共收集职务犯罪线索、诉讼违法线索信息21条,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5件23人。其中粮食直补3件9人,涉案金额148871.91元;征地拆迁2件2人,涉案金额180万;社会保险2件2人;水利4件4人;涉及企业4件6人,涉案金额300多万元。
为此,该院成立了检察长任组长,检察院业务科室负责人、基层单位、村、社区、学校、企业分管综治工作领导为成员的民情恳谈工作领导小组,选派7名科室负责人每半月到联系点民情恳谈室工作,接待群众上访、举报、控告、申诉、投诉、咨询,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处理涉检信访,调处矛盾纠纷,协调解决涉农涉企实际问题,开展法制宣传与“三项预防”工作。
2014年以来,在沙洋县检察院,像这种以“民情恳谈”方式“谈”出来的涉及民生领域案件达3件5人。
谈出和谐
“咱们社区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检察官!”2014年3月10日,沙洋镇委书记陈卫国来到该镇农建社区检察服务站,向正在开展民情恳谈工作的检察官表示感谢。不久前,该社区两兄弟因荒山和果园承包合同与某村发生了纠纷,对公安部门不予立案十分不满,要求检察机关介入此案,并表示要进京上访。检察官立即配合居委会,从法律角度告诉他们公安机关不立案是有道理的,建议他们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在检察官的建议下,两人提起了民事诉讼,最后通过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纠纷就此化解。
面对有着各种不同诉求、不同矛盾的当事人,恳谈人员怀着真诚的心,从“有理推定”出发,在理清情况、理清类型、理清关系的基础上,因势利导,耐心做好答疑解惑、法规宣传、思想疏导等工作,达到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目的。
张某举报某卫生院会计贪污他的7000元养老保险款被查否后,张某对检察院流露不信任不满情绪,院领导安排恳谈人员到他家走访,面对面释法说理,同时督促某卫生院将7000元养老保险款如数退给了张某。张某转变态度,主动息诉罢访。
被害人王某被杜某杀害后,尽管凶手杜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其父仍四处上访,且情绪激动,言辞激烈。恳谈人员与王老几次恳谈后了解到:王父幼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人生的三大不幸都降临到他头上。特别是丧子后,民事赔偿很少,其子留下的巨额债务被别人催还,千斤重担都压在他这个已逾古稀的老人身上。检察官根据他的情况,积协调当地政府解决了他家的低保及法律援助问题,老人的情绪得到极大的安抚:“之前我在家坐卧不宁只有上访,现在检察官解决了我的大问题,我不上访了。”他说。
“恳谈人员要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这是化解矛盾的第一步。”检察官告诉记者,在恳谈时,对群众一般性法律咨询或简单明了的问题,现场解答、现场落实;对反映事实不清或有待查证的问题,与来访者约定时间进行回复,做到预期落实;对属于其他机关管辖的问题,及时告知或分流,做到移交或引导落实;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但涉及有关单位或部门违法行为的问题,通过检察建议做到监督落实。今年以来,该院结合土地承包经营、征求拆迁、林权纠纷等引发群众信访问题,提出检察建议3次,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谈出民生
为了强化服务效果,该院建立了民情恳谈重要事项优先速办机制。对恳谈中发现的线索,及时呈报“民情恳谈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和重点案件,优先快速办理。
2014年1月,一个菜农到到民情恳谈室进行法律咨询时,顺口提起有人在菜场贩卖“毒豆芽”,被工商查处之后没有后续处理。“卖毒豆芽是犯罪吗?”菜农发出疑问。恳谈人员感到问题严重,立刻向民情恳谈领导小组汇报,并将此案移送到该院侦监部门。
侦监部门立刻到工商等部门开展执法调查。经查,2010年以来,菜农贺某等4人用无根豆芽水生产豆芽并进行销售。用这种方法培植的豆芽色泽饱满,却对人体有害。2013年12月30日,沙洋县公安局等部门联合检查了贺某等人的菜市场摊点和生产作坊,现场查扣了“毒豆芽”及豆芽生长液等。这之后,沙洋县的居民们都不敢买豆芽了。
该院认为,此案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应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遂启动了监督行政案件移送程序。2014年1月26日,该院向沙洋县工商局发出了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并将该案作为监督的重点,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014年2月10日,公安机关决定对4人立案侦查,并先后抓获了生产经销无根豆芽水的3名犯罪嫌疑人。2014年7月15日,该院以4人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提起公诉。
“没想到我一句话,你们查得这么快!以后我们卖菜的时候也要多看看,别一不小心就犯罪了!”事后,当初向检察官提出“毒豆芽”线索的菜农心有余悸。而豆芽菜又回到了沙洋人民的餐桌上。
“沙洋县检察院在开展民情恳谈中,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搭建了服务群众的平台,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知此事,荆门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胡晓霞连连称赞。
谈出民心
恳谈人员采取带案下访、登门访谈等方式,变“坐堂服务”为“上门服务”,帮群众排忧解难,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2013年12月,该院检察长韩立金到驻点村后港镇胜利村进行走访调查时发现,由于电压太低,后港镇胜利村农户家用电器普遍成了“摆设”。村民肖清华家的冰箱买回来6年了,从来没用过。
像他家这种情况,其他两个村有没有呢?当天,韩立金又走访了另外两个联系点双村村、唐台村,发现农村用电难是个普遍问题。回到院里后,他连夜与相关部门领导磋商,帮助解决村民的用电问题。
2014年4月24日下午,该院指派副检察长王厚福与国网沙洋供电公司领导一起到该镇检察院的驻点村双村村、胜利村,现场察看及研究了农村配网建设与改造的具体方案。最后敲定:为双村村新建10千伏线路2.4公里,新增配变2台,容量200千伏安,改造低压线路13.96公里,项目投资83.12万元;为胜利村新建10千伏线路0.87公里,新增配变3台,容量300千伏安,改造低压线路3.68公里,项目投资96.22万元。
这次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解决了两个村的春耕用电难题,受到了农村干部群众的好评。肖清华高兴地说:“感谢检察官,现在冰箱能用了,饭也能做了,水也能抽了。”
民情恳谈工作开展以来,该院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为群众办的实事、好事,不胜枚举。该院还将民情恳谈工作与社区检察服务站、青少年法律关爱中心和政法干警进百村建网络等活动有机结合、共同推进,院党组成员每年带队进社区、企业、农村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全面掌握民情动向、舆论动态,重点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检察院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拓创新,把民情恳谈工作与履行检察职能有机结合,切切实实微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社会矛盾,对沙洋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
(来源:《楚天法治》2015年第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