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兢
为使司法公正落实到实处,南漳县法院依托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撒起“天罗地网”,筑起“铜墙铁壁”,立体曝光、联动执行、严厉打击,对执行 “老赖”进行合围惩处,使“执行难”问题有效得到解决。2014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85件,执行1545件,其中涉民生案件357件,执行款1500万元。
立体曝光,让“老赖”无处藏匿
“我来交执行款了,请你们以最快的速度将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删除吧,不然我都没脸见人了,大家都说我是‘老赖’。”2014年11月27日,被执行人杨某对着执行法官何国平说道。
2011年11月30日,被执行人杨某向他人销售木材,其联系刘某等四人为其装车。在装车过程中,刘某被木材砸伤右胫腓骨,刘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花去大量医疗费。刘某遂起诉要求杨某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杨某赔偿刘某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5万元。
判决生效后,杨某未积极履行义务,而是为外逃避执行出打工。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杨某下落不明,该案执行陷入困境。
法院依法作出决定书,将杨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外公布,并同时在电视台、微博上曝光。迫于压力,杨某主动与承办该案件的执行法官联系沟通。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杨某一次性向刘某赔偿1.2万元。
除了在媒体曝光“老赖”,执行局还利用执行或法治宣传时机,深入乡村、社区发放曝光名单,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与党政机关、其他政法部门合作,对拒不履行者依法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主动邀请申请执行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执行过程。截至目前,该院已向最高院上报失信被执行人105名,促使138名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200余万元。
联动执行,让“老赖”无路可走
张某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多方执行均无果,南漳法院遂将张某的信息输入全县金融系统,实现信息对接。2014年9月,张某因和朋友合伙做生意需要在银行贷款20万元,各项手续准备就绪后,却被银拒贷款,而且其朋友知道张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也取了与其合作。张某这才意识到拒不执行的严重性,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4万元及利息。
2014年以来,南漳县法院积极推进信用惩戒机制建设,持续营造强制执行高压态势。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为手段,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加大执行制裁力。加强与金融、工商、税务、公安、车管等部门的合作,联合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以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不予登记财产、不予办理审批等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2014年,该院利用公安查询系统帮助查询在外地被执行人信息150人次,查控被执行人车辆150余台次,利用房管、土地查控系统查控相关信息 340 件,对28人采取强制措施,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05条,督促偿还欠款500余万元。
严厉打击,让“老赖”付出代价
“彭某,你拒不执行,而且还私自变卖已查封财产,现对你进行拘留。”伴随着执行员和警察威严的声音,彭某低下了头。
长期以来,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现象时有发生,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开展了集中打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南漳法院借此契机,联合公安机关、检察院,积极落实《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办理拒执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建立移送、立案、审查、公诉、审判的快速通道,加大对涉嫌拒执和暴力抗执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2014年以来,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件,有效威慑了拒不执行的失信老赖。同时,加大强制措施执行力度,对28件案件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罚款等措施,有效震慑了被执行人。
(来源:《楚天法治》2015年第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