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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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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打造司法行政工作升级版
2015-07-24 01:32:57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陈振林

    今年以来,江陵县司法行政机关以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严格执法诚信执业为准则,以夯实基层基础为保障,以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为突破,积极投身平安江陵、法治江陵建设,树立品牌、彰显特色,促进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竞进提质。

    一、以强化人民调解为重点,发挥维稳生力军作用

    一是加强建设,提供保障,全面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基本形成了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全覆盖调解网络;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组织各类调解人员参加培训班,注重把为人公正、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有一定调解经验的同志吸收到调解队伍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创新机制。深入开展“争当金牌人民调解员、争写规范法律文书、争创明星调解室”活动。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提升人民调解化解纠纷效能。
    坚持“宣”,强意识。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有针对性地宣传人民调解法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立足”防”,守源头。切实做到“三不”,“三前”和“四到位”。即:矛盾纠纷排查要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不留阴暗面,矛盾纠纷排查要做到组织建设走在排查前、排查工作走在化解前、化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排查到位、化解到位、防控到位、督查到位;狠抓“调”,平纷争。采取上门调、联合调、现场调等调解方式多管齐下,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注重“访”,固成果。坚持对所调处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回访,对履行不及时的当事人进行耐心的教育、督促,对存在矛盾隐患的纠纷再次开展调解,消除隐患。
    三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筑牢人民调解维护稳定基石。
    积极整合社会调解资源,构建以人民调解为主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和配合的联动机制,通过诉调对接,加大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力度;主动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形成多位一体的矛盾纠纷调处合力,积极开展律师服务政府工作、服务企业、服务信访活动;公证处积极办理土地承包、拆迁安置、房屋继承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公证,预防重大矛盾纠纷的发生;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解答法律咨询,说服当事人尽量和解或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最大限度减少了不和谐因素。
    截止目前,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004件,调处1735件,调解率达100%,调处成功1665件,调解成功率达96%,防止民转刑案件12件,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案件8件,制止群体性上访案件8件

    二、以细化监管措施为途径,确保社会大局安定

    一是严把“入口关”,严格执行调查评估程序。积极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明确法院对于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一律要求委托司法行政部门进行适用前调查评估。截止目前,全县累计办理调查评估案件60件,采信率达99.5%,有力提升了社区矫正执法公信力。
    二是严把“宣告关”,切实做好入矫解矫教育。将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和解矫宣告作为矫正工作的必经程序。三湖司法所、白马司法所等10个司法所参照法庭布局建立了宣告室,集中对所有入矫、解矫人员进行宣告。
    三是严把“外出关”,坚决杜绝脱管漏管现象。严格执行矫正人员外出请销假制度,按规定审批矫正人员外出,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无特殊理由,一律不允许外出,确保在此期间社会的安定团结、和谐稳定。
    四是严把“监控关”,用好“司法e通”管理系统。提高监管科技水平,在全县充分发挥“司法e通”的作用,实现人机监管相结合,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有效监管。
    截止目前,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5人,矫正期满解除矫正35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36人,其中管制4人,缓刑105人,假释20人,暂予监外执行7人;累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79人(刑满释放人员44人,矫正期满解除矫正转入35人)。

    三、以深化法制宣传为先导,深化法治江陵建设

    一是坚持与规划相结合。根据省、市201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江依字[2014]1号文件及时下发了《2014年江陵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并及时组织召开了工作会议,会上,县分管领导与各乡镇(管理区)、县直单位签订了2014年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明确到人。
    二是坚持普法队伍素质提高与宣讲相结合。以县委党校为基地,共举办法制教育培训班 5期,参加人员620人,其中,副科级干部培训班3期,420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1期,140人参加。企事业经营管理者1期,60人参加。以江北监狱警示基地为依托,举办服刑人员“忏悔之声”巡回演讲三期,受教育人达1800人次,其中,江陵一中一期800人参加,三湖中学一期600人参加,秦市中学一期400人参加。
    三是坚持与普法阵地相结合。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县依治办与移动公司合作,开通法制宣传短信平台,每月1期定时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法制宣传短信,截止目前,累计开展法制宣传短信10期,发送近30余万条短信;充分利用电视媒体平台。加强了与江陵电视台等媒体的的合作力度,截止目前,共开展法制专题报道5期;充分利用“电影下乡”平台。举办“法制电影下乡村”活动。目前,组织5支电影队,巡回放映《法制教育片》160余场,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预期效果。
    四是坚持与“法律六进”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每月对全县37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进行一次培训,开通免费法律咨询电话,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抓好法律进企业活动,完善了企业律师顾问制度,不断畅通法律服务企业直通车,突出法治诚信企业建设;抓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充分发挥全国无纸化学法及考试系统平台,大力开展全县各地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及考试工作;抓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万民干部进万村惠万民”、“美丽乡村行”等活动,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相关人员走向街头,走进田间地头,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截止9月,全县共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宣传活动14场次,展出法制漫画图版20余幅,免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350余份、法律读本1680余本,实现了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 

    四、以优化法律服务为核心,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着力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各乡镇(管理区)援助站为前沿阵地,搭建便民法律援助服务平台。每年春节前后,江陵县法律援助中心都会与多部门联手开展法律援助集中宣传服务“春字号”行动,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如:“07春风行动”、“08春潮行动”、“09春光行动”、“10春晖行动”、“11春华行动”、“12春晓行动”、“13春暖行动”、“14春雨行动”。如今,连续实施八个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
    二是着力规范拓展法律服务。深化律师服务工作,完善律师联系企业制度,畅通法律服务“直通车”机制,搭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平台,努力提高企业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水平,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江陵县积极开展服务企业活动,选派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企业,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积极开展送法律、送法律读本进企业活动,切实加强为企业服务的力度。
    三是着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把便民服务窗口建设与当前部署开展的“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创造条件,把创建便民服务窗口作为法律援助便民措施的基础保障抓紧抓好。充分的利用先进的技术,开展便民活动。如:充分的利用“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24小时为来电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利用网格进社区,让群众通过网络在家里就能得到他们想要的法律服务,方便群众,给他们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
    四是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要求把“热情、礼貌、快捷、准确、负责”十个字作为服务的准则,对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始终坚持做到“四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腔热情解忧,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以统一、标准、文明的职业作风奉献于社会,以诚信、规范、高效的服务取信于法律援助对象。
    截至2014年9月底,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0件,卷宗归档率90%,电脑登录率达92%以上;解答法律咨询1764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各类经济损失550余万元,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江陵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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