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司法局积极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
曾维青
近年来,荆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竭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一、法制教育为未成年人编织安全“防护网”
一是搭建法制教育平台。市司法局积极为全市中小学校选聘法制副校长,构筑青少年和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平台,与市教育局、市综治办共同制定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依法治校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选配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组织编印《我与父母共学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警示条例》、《青少年品德教育经典集粹》等教材与资料,每年组织法制副校长进行述职,并建立严格的工作计划、台帐制度、协调与责任落实制度,使法制副校长的选配、培训、考核、奖惩有章可循,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法制教育运行机制。二是落实“法进校园”活动。在全市开展系列“法律进校园”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重点以图片展览、家长夜校、校园辩论、专题演讲、模拟法庭、万人签名、法律培训、现身说法、有奖征文、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活动。将每年9月开学的第一周确定为“法制宣传教育周”,同时,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LED屏、校园网络等形式开展宣传。其中,《荆州晚报》开办的“法治·生活·服务”专版选登的法制征文优秀作品和荆州人民广播电台《任杰说法》播出的学生法制演讲反响强烈,受到广大青少年和未成年学生的热捧。通过各类形式的法律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技能,净化了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三是延伸法制教育触角。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校启动深化“我与父母共学法”活动,建立起家庭、社区和学校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区在未成年人维权中的积极作用。今年6月,邀请中国科技大学教授对多所学校学生家长进行学生健康成长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题知识讲座,通过举办“家长学校”、“我与父母共学法”活动等途径,让家长了解现代家庭教育的理念和科学方法,为青少年学生提供良好的家庭成长环境。结合“法律进社区”、“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犯罪工程”等活动,建立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和社区家长学校,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沙市区积极探索开办“4点半”学校,即把放学时间早,回家无人看管,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经常出入“三室两吧一厅”(棋牌室、游戏室、溜冰室、酒吧、网吧、歌舞厅)或者有在社会上游荡等不良习性的学生集中起来,在课业辅导的基础上,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常识教育。此外,在全市范围内还依托各级法院少年法庭、戒毒所、监狱、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宫等社会资源,完善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与市禁毒支队联合在市戒毒所建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并经常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二、法律援助为未成年人撑起维权“保护伞”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维权质量。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巡查制度,市司法局每季度组织专班检查组,采取普查抽查相结合方式,对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疑难、复杂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及时组织法律援助人员进行集体研究,对影响较大且有代表性案件,邀请权威专家会诊,并旁听案件审理,确保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今年前10个月,全市共办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案件113件,有力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专项活动,增强维权实效。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湖北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职能,针对不同年龄未成年人的突出问题,组织系统内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基层单位、参与青少年维权岗专项整治和专项维权活动,努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依托楚韵律师事务所,创立了市青少年维权服务中心,开通了市青少年维权网站。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跨行业的互动,特别是与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市青年社会团体等密切配合,在全市逐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维权服务网络,实现全市未成年人维权服务大联动、大协作。 三是开辟绿色通道,畅通维权路径。 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凡是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已经递交申请的法律援助,一律简化法律援助审批程序,在最短时间内安排得力法律援助人员进行办理。对情况特殊确需及时提供服务的,市法律援助中心也可特事特办,由法律援助人员先行提供服务,再补办审批指派手续。为了让未成年人请得起律师,办得起公证,做得起鉴定,市司法局无偿为他们提供帮助,近三年来,共为未成年个无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3件,惠及541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近500万元。
三、社区矫正为未成年人铺设浪子“回归路”
一是建立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明晰的市、县(市区)、乡(镇、场)、村(社区)四级责任体系,逐级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人人有职责、事事有制度。对入矫的人员,特别是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要求各基层矫正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并及时与其签订“两书”(帮教协议书和帮教责任书),造册建档,切实落实帮教责任和跟踪考察帮教计划。二是聚合矫正资源。积极推广松滋市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中心做法,协调、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力量,努力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打造“半小时服务圈”,依托和借助长江大学教科系力量,在市级建立社区矫正心理咨询中心,在县市区和中心乡镇建立心理咨询室,在乡镇司法所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要求各级做到有领导带班、有专人值班、有工作记录。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老专家)志愿者和大学生“村官”助理志愿者作用,建立健全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服务专群结合的工作机制。三是组织教育培训。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因人施教、个案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其思想、心理、生理、行为等特点,深入扎实地开展思想、道德、法制、文化、技术教育。积极与市教育部门联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对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文化教育,积极与人社部门沟通协调,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学习家电维修、烹饪、电脑操作、家庭养殖、服装裁剪等就业谋生技能创造有利条件。目前,全市已建成教育基地46个、职业技能培训基地106个、社会服务基地102个、过渡性安置基地4个。今年以来,共培训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达900余人(次)。四是开展社会活动。积极探索矫正工作方式,努力让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走出去接受社会洗礼、重拾自信。每年组织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学雷锋等内容的演讲比赛活动;邀请有未成年失足经历的成功人士、社会志愿者和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谈心、座谈、现身说法;每年组织一次未成年人员到敬老院、孤儿院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等活动。通过组织有益的社会实践,让他们领悟自己在社会中应负的责任,促进其思想的转化,提高改过自新的能力,从而达到减少和避免重新犯罪的目的。
(荆州市司法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