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这么快拿到赔偿款,解决了我家的后顾之忧,真是太感谢蔡法官了!”2月3日,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家属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麻城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蔡永光手中,表达对法官秉公、高效办案的感激之情。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2020年1月10日,李某因违规驾驶车辆,撞上前方同车道内廖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致使廖某的小型轿车撞上肖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导致肖某的小型轿车撞上陈某的小型轿车,造成陈某严重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廖某、肖某、陈某均无责任。事故发生后,陈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出院诊断为左膝水平的创伤性切断,开放性胫腓骨干骨折。经法医鉴定为六级伤残。这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33岁的陈某一度丧失生活的信心,也使得原本不富裕的家庭更加困顿。
按理说,车祸发生后,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但双方却对赔付责任和金额产生了分歧。2020年7月6日,陈某将李某、保险公司等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9名被告赔付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共计2202294.52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本案涉及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被告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陈某无责任。麻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向原告赔偿1059275.09元;被告李某赔偿原告646211.73元。
案件审结后,蔡永光牵挂着受害人陈某是否能及时拿到赔偿款。在该案判决文书生效后,蔡永光多次催促保险公司,使陈某如期获得了保险公司的赔偿款。为了表达对承办法官蔡永光的感谢,陈某的家人专程到该院向蔡永光送锦旗致谢,于是便有了开头暖心的一幕。
(
王媛 汪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