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无诉讼证明不能按时提交,我们公司的上市计划可能就泡汤了,真急死人!” 2023年7月的一天深夜,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茂正专注地撰写一份汇报材料,手机铃声突然急促地响起。
来电人是湖北天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李经理,在上一年汉江中院 “百名法官联百企”活动中,作为张茂的包挂对象,曾互留联系方式。
天祥公司是汉江中院辖区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电力电子元器件高新技术企业,也是第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因天祥公司计划上市,募集资金投资自动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根据相关要求,必须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司无诉讼证明。
张茂了解到,天祥公司现正有一起案件在中院审理中,急忙询问情况。
“有笔货款确实是需要支付给博威电子科技公司,但我们也有苦衷,因为瑞纳科技有限公司一直拖欠着我们的货款,导致公司现有帐面资金也比较紧张,实在没办法,无法一次性支付这笔款项。”李经理急得坐立不安,哪晓得在这节骨眼上,天祥公司因一笔货款纠纷成为了被告。如上市计划不顺,势必对公司以后发展壮大造成重大影响,在 走投无路之际,李经理想起曾走访企业的张茂副主任,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拨打了电话。
“时间应该还来得及,您尽快把详细情况发给我,我们研究一下如何处理。”上市是关乎企业发展的关键一步,张茂认为,在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法院应尽最大努力护航企业发展,作为该企业对口联系的法院干警,更有责任从法治角度为企业服好务,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没有耽搁,张茂立即将想法向院领导汇报,得到院领导的支持,张茂协调中院相关部门组织专班,开通了“绿色通道”,通过经济影响评估,专班人员加快办理,最终使该涉企案件短短30天内即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
“双方公司是多年的生意伙伴,我们也不想看到因为这笔货款纠纷影响他们公司的发展,通过法院的调解,终于让事情顺利解决,我们今后和天祥公司还能继续合作下去。” 博威电子公司负责人对法官伸出大拇指。
“感谢汉江中院法官,也感谢张茂主任伸出援手,我们公司上市的障碍总算被扫除了。”看着终于拿到手的无诉讼证明,天祥公司李经理长舒了一口气,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为助力天祥公司安全、平稳上市,张茂作为专班负责人,协调相关部门成员定期深入企业上门问需,针对有关案件审判过程中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漏洞,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帮助企业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上市合同书,积极为企业上市做准备。天祥公司顺利上市,融资成功,生产线改造项目建设如期完成,公司经营红红火火,订单不断,产销两旺。
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设在中院办公室,张茂是具体负责人,像天祥公司这样的事,张茂还处理过很多。汉江中院所在的江汉平原民营经济活跃,民营企业众多。2023年初,汉江中院领导分别带队走访辖区工商联、总商会及重点项目企业,听取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其中反映最多的是案件审理时间过长问题。
综合企业家代表意见,张茂经过充分调研汉江中院辖区情况,分别撰写了《关于实施“五增五减”举措促进涉企民商事案件办理提速的方案》《关于开展“上诉案件移送提速增效创一流”活动的方案》,设定涉企民商事案件平均办理时长、执行结案平均用时不超过45天,上诉案件移送平均用时不超过20天的硬性工作目标。上述方案得到院领导的肯定,并迅速印发执行。
2023年,汉江两级法院审结涉企案件10816件,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实质性评估率100%;新收涉企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缩短12.38天,上诉案件平均移送时长下降至18.68天。
有人说:“别人能干,你也能干叫称职;别人不能干,而你能干叫胜任;别人能干而不愿干,而你愿干且又力求干好的叫优秀”。熟悉张茂的人都说,他属于后者。
除负责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外,张茂还负责综合文稿及调研信息、督办联络、车辆管理、法治建设、会务等工作,在领导眼里,张茂是放得心的下属,经手的文稿出手快、质量有保障;在同事眼里,他是靠得住的“主心骨”,将文字综合这个清苦的岗位打磨得熠熠生辉;在家人眼里,他是不落屋的“常客”,整日早出晚归……
“司法事业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不管在那个岗位,都要扎扎实实做好。法院是一个整体,我们每个人身在其中,只有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才能履行好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司法任务!”张茂感慨道。
纵有疾风来,人生不言弃。因工作表现突出,张茂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个人二等功,并获评2021年度“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梁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