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先锋】女法官的美丽变奏曲
贺丽萍
唐代柳宗元《送存义之任序》中有言:“凡吏余士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已役民而已矣!”此处“民之役”意为“百姓的仆役”。1200多年后,江城一位父亲给他的长女取名“民役”,希望女儿“为人民服役”的愿心正合了柳宗元的先人之见。
从民事审判庭到立案庭,从青葱岁月到韶华流逝,肖民役在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工作了整整30个年头,经她审理过的约3000件案子,没有一件被发回重审,没有一件因涉讼上访而引发不稳定事件,其间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等。
命运交响曲:这个法官很贴心
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说,他们一辈子可能最多只会打一场官司,而这仅有的一次官司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可能会影响甚至改变他们一生的命运。法官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赋予法官的神圣职责,法官能做的,就是为他们提供专业高效的诉讼服务,当他们绝望无助时伸出援助之手,帮他们扼住命运的喉咙。
“我告谁是我的权利,你们凭么事不给我立案?请谁代理是当事人的自由,哪条法律说了我不能当代理人?”一大早,老王就气呼呼地来到江岸法院立案窗口,手里扬着一本法律书,嚷嚷着要立案。他带着一副厚厚的眼睛,即便如此,每当要查找资料,他都要把脸凑到跟前,泛着光圈的镜片几乎要贴到了书上。看得出来,老王的眼睛异常近视。
老王并不是案件当事人,他的旁边是坐在轮椅上的当事人李大姐。年过五旬的李大姐自小因小儿麻痹症落下终身残疾,年轻的时候在一家服装厂上班,虽然收入不多,毕竟做到了自食其力。1988年,单位突然通知她不用再去上班。直到去年9月,她才发现自己竟然早在2002年就被服装厂除名了。因和单位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李大姐一纸诉状诉至法院。
肖民役身为副庭长亲自接待了这两位特殊的来访者。考虑到李大姐身有残疾,不便在窗口交流,肖民役赶紧招呼他们通过残疾人绿色通道进入了接待室。一杯热茶,几句寒暄,仿佛兰草般的芳香温馨,很快缓解了现场的紧张气氛,两人的对立情绪也得到缓解。
从身患恶疾到早年离异,从自力更生的艰辛再到无端除名的委屈,李大姐像找到亲人似的,哭诉伴着泪水一股脑地宣泄出来。肖民役耐心的倾听着。同情归同情,但同情代替不了法律。等李大姐发泄完心中的不平,肖民役从法律的角度给她分析案件存在的问题,如被告主体不明确不适格,而且将不同的法律关系和诉求杂糅在了一起等。按照起诉的法定条件,肖民役耐心地引导李大姐依法依规、有的放矢地主张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肖民役的释法说理下,李大姐放下了固执的态度,最终同意修改诉状,调整了诉求。考虑到李大姐经济困难,肖民役还主动提出帮其支付打印费,但被李大姐感动得婉言谢绝了。
与此同时,肖民役了解到李大姐授权委托的行为也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而且从老王替李大姐起草的起诉状来看,老王自己对法律也是一知半解,况且其身体条件也确实不便参与诉讼。为了解除李大姐的后顾之忧,肖民役告知李大姐可以向司法局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这样不仅节省了诉讼成本,还可以提高代理效率。“多亏肖庭长提醒,不然我哪知道还可以请到免费律师呢?”说起这些,李大姐对肖民役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感激不已。
年逾六十的原告万某原系被告武汉市某物业公司职工,因劳动争议纠纷,于2009年8月向江岸区法院起诉。同年10月,江岸区法院一审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相关费用2524元。被告上诉后,2010年3月,二审部分改判数额至1124元,为此,原告多次到省市法院和政府部门申诉、上访未果。2010年9月中旬,省高院将此案交江岸法院要求尽快化解矛盾。江岸法院接受任务后,院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督办,确定立案庭包案,副庭长肖民役承办。由于当事双方矛盾尖锐各不相让,态度尖如冰山,肖庭长便有针对性地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以真情化积怨,以热情融冰山,坚持不懈地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一方面向被告陈述利害关系,帮助企业树立维稳意识;另一方面不厌其烦地向原告以案说法、以理说法,终使当事双方被法院的真情感动,被告给原告再补偿1000元,原告书面承诺不再上访。一起诉讼标的仅2000余元的劳动争议纠纷,在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多个程序,且历时两年之后,经过肖庭长连续5个工作日的艰苦努力,终使这起可能酿成不稳定因素的案件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工作奏鸣曲:这个同事好心态
肖民役所在的立案庭,今年4月刚刚荣获“武汉市巾帼文明岗”,全庭15人,10女5男,这“巾帼”之称当真符实。其实不止是立案庭,整个江岸区法院里,女性人数现在已占半壁江山,还保持着上升趋势。现在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长期与社会纠纷打交道,法官作为一种高危职业,每天面对社会、工作的巨大压力,心理常常受到压抑、焦虑等负面情绪的困扰,身心长期处于“亚健康”,时间长了心态或多或少会有微妙的变化,因此学会自我解压,调整好心态平衡非常重要。好心态带来好心情,好心情带来高效率。肖民役在同事中是大姐,她以过来人的睿智和心态向同事们传递快乐的信念,以快乐工作态度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这份快乐时尚,既有严肃认真的执着,也有生动活泼的情趣。
她手下一位年轻女法官说起自己的领导满是钦佩和向往:“我们肖庭长每处理一件案子,都能够用专业深厚的法律知识,以全局眼光帮当事人分析案件在立案、诉讼乃至执行阶段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从而对当事人进行积极有效的诉讼引导。也正因为这样,很多我们这些年轻法官难以说服或劝解的当事人,经由肖庭长沟通,就都能找到正确的诉讼方向。这样的全局视野,没有非常扎实的理论基础和非常丰富的实践经验是不可能达到的。”
30年工作里,她积攒最多的不是多得令人眼花缭乱的荣誉证书、立功奖章,而且满满一柜子的书,她总说书是她最宝贵的财富。新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出台,她第一个自掏腰包买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她带领大家一起学习领会。她对新鲜事物的求知若渴连年轻人都自叹不如,从法律条文到司法解释再到经典案例,书到用时信手拈来,淡定而从容。
生活随想曲:我做好我的本分,其他的交给命运
肖民役提起她自己的生活哲学,称还是有些中庸之道:“我做好我的本分,其他的交给命运。”这是她的格言,也是她一直用人生在践行的信条。
肖民役觉得,做女人的生活理念是三步走的。第一,是靠自己双手付出劳动,满足温饱;第二,是在工作中获得尊严和成就;第三,是在前两条的基础上,表现出女人独有的柔和与优雅。
常常有刚入院的小丫头笑称:“肖庭长可时尚了!”同事们口中的这份时尚,说的不仅仅是她得体又养眼的衣着打扮,更是她快乐的阳光心态。甚至还有好几位年轻的女法官拜她为师,精研厨艺,常常带着经“肖大厨”教导制成的美食来院里给大家品尝。她还是院工会活动的积极分子,在江岸院里3年的“春晚”上她出演小品,“阿庆嫂”的形象过了好几年还有同事跟她念叨。加入唱歌、跳舞队,她跟大家玩在一起,乐在其中。
真正的美丽,不仅来自于容颜的娇媚,更是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娴静与从容。她是年过九旬的公、婆眼中的孝媳,任劳任怨,侍奉在前;她是丈夫眼中的贤妻,对丈夫的工作总是充满理解、支持和包容;她是女儿眼中的良母,她亲手烤出的面包和蛋糕,女儿总是吃得最香。这其中,她觉得与自己宽容谦和的态度和化解不良情绪的能力是分不开的。“遇事保持平常心,少与人比较,少些欲求,自然万事开朗。”肖民役如是说道。
一次出门旅游时,一位文化人用她的名字作了一首藏头诗,她很喜欢:“潇洒自如韵悠扬,民心凝聚若兰香。役服远航铺硕果,怡情自得福祉长。”她说,这首诗里,暗合了她的工作,也暗合了她温柔、包容的生活态度。
肖民役的办公桌上有一面小小的铜镜,她说,她常常照这面镜子,一方面是为了有更得体的形象去面对那些刚进入法院、想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人,一方面也常常对镜暗示自己,要时刻微笑着、自信地面对自己的人生。
美来自于创造,更来自于发现。肖民役用无悔的青春践行着一个法律人内心的法律信仰和职业操守,她用温馨如兰的迷人芬芳沐浴民心,启帆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