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杰
她是一名普通的基层法院女法官,坚持着对国家的忠诚,担当着对人民的责任,怀抱着对正义的信仰,从书记员到审判员二十三载,兢兢业业、克尽职守,在庄严而平凡的岗位上高擎利剑惩恶扬善,俯首为民匡扶正义,全心全意投身审判事业。二十多年来,她曾在法院经济庭、民事庭、刑事庭等部门工作过,由于始终如一地诚恳待人而受到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她承办的案件逾千件,没有发生一起涉诉信访案件。
2012年初,她调任监察室主任后,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其廉洁清正的品行和善于钻研业务知识的精神得到领导的充分肯定。正因为她工作表现突出,数次被评为“优秀法官”、“先进工作者”,2011年度获宜昌市“十佳女法官”、“三八红旗手”称号。她,就是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许红。
勤学苦钻,司法为本为人民
多年以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许红在政治上,总是认真学习党的工作方针、政策,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加强政治理论修养,树立大局意识、公正意识、服务意识。在工作中,她坚持做到“五点”,即:“上班早一点、下班晚一点、工作多干一点、困难少讲一点、责任多担一点”。在业务上,她总是坚持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而在审判工作实践中,许红心中时刻装着人民的利益,始终把对人民的爱,对社会的责任感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审理中。比如前些年,她在民一庭工作时,她总是致力寻求个案的切入点、着力点、平衡点,把当事人当亲人,总结出了化解纠纷、和谐司法的“五心调解法”,即:“态度要热心,工作有爱心,解释要耐心,调解要诚心,裁判要公心”。她到刑庭工作后,对于刑事案件每一起个案的审理,总是具体案情具体分析,又总结出要重点把握“五”个字,即:一是“法”字。对所有案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处理,做到了公正裁判、廉洁司法;二是“情”字。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热诚接待、认真倾听,让当事人倍感温暖;三是“细”字。在办案中做到采取保全措施细心、案件处理细心、证据收集细心;四是“活”字。在办案工作中分清主次,分清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重大后一般;同时注重对不同当事人采取不同的方式做工作,方法灵活多样,努力化解纷争;五是“学”字。她总是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并积极依靠集体力量解决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针对法律、法规不完善,司法实践中因认识不统一而出现的问题,总是集思广益,通过全庭同事共同讨论,全面深刻的理解法律法规的立法本意,以便执法更符合法律法规的本意。
构建和谐,严格执法显正义
“清正之士,抗行伸志。”许红常说,“看着有些当事人茫然无助的样子,以及他们眼中的渴望,总是为之震撼,觉得他们是将全部的希望都寄托给了法院,将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法官的身上,若不能伸张正义,那么我就对不起我穿着的这身法袍。” 2010年5月,许红主审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蔡开祥驾驶鄂拖拉机载混凝在黄金卡路段左转弯进入萧氏茶叶工地时,与被害人朱光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发生致朱光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被告人蔡开祥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肇事者蔡开祥作为一个农民,上有80岁的老母需要赡养,下有13岁的儿子需要抚养,妻子长年患病无劳动能力;而被害人朱光锐妻子无工作,儿子正在上大学三年级,为抢救被害人,其妻程继红背负了十几万的债务。事故发生后,因被告人蔡开祥无力赔偿,被害人家属情绪激愤多次上访。该案起诉到法院后,许红主动找被害人家属沟通,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到被害人单位找其领导协调解决被害人儿子学费问题,最终于化解了被害人家属的对立情绪,谅解了被告人。最后,她对该案被告人刑事部分做出了缓刑判决,民事部分判决赔偿被害人家属316643元。判决后,许红考虑到当事人双方的实际困难,又积极为被害人家属呼吁司法救助。这起交通事故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了20天的时间。是呵,正是许红耐心、细致的工作,公正及时的裁判,真诚积极的帮助,使该案的处理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事后,被害人家属和被告人均对她表示由衷的感谢,称她是‘情系百姓的好法官”。
满腔热忱,国徽天平驻心间
从刚参加工作时的青涩懵懂,到有着近23年工龄的女法官。许红将自己的青春与热血奉献给了她终生挚爱的法律事业。有人说她不懂人情世故,任何请托都被她毫不留情的拒绝;有人说她办案铁面无私,她用坚守与信仰让国徽天平永驻心间;有人说她是亲切的平民法官,她用人民情怀温暖、感动着每一位当事人。2008年初,许红调任刑事审判庭任副庭长后,在刑事审判岗位上她以法官妈妈尚秀云为榜样,更新执法理念以人性化的刑罚方式挽救失足少年,寓教育于审判,以爱心唤醒沉睡的良知,少年犯彭某系高中学生,在出校门时因拥挤与他人发生口角而后拉扯,殴打中彭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伤被害人的前胸和后背,致被害人重伤。庭审中许红看着彭某稚气的目光,心揪紧了,他还是个孩子呀,仅仅是一时冲动,步入了犯罪的泥淖,如果处理不当,将会使他一生永远坠入黑暗的深渊……如何在人生的关口拉他一把?开庭后,她一方面组织彭某的父母与被害人的父母沟通,一方面前往彭某所在学校,找校方领导座谈,在她的努力下,彭某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伤害行为得到了被害人谅解,学校也表示如判缓刑将承担起帮教责任,最终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彭某拿到缓刑判决书后泪流满面的说:“谢谢法官妈妈,今后我一定好好学习,好好做人,回报社会”。
清正廉洁,百姓心中好主任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许红自当上监察室主任以来,总是按照院党组的安排,强化各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许红认为,廉洁公正,清白正直是法官公正执法的最基本要求,只有正确处理了公与私、情与法的关系,才能保证司法公平,塑造“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她一直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清正廉洁司法”的誓言。一方面,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即督促检查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注重“纠”和“查”的有机结合。她针对“纠”和“查”中发现的问题,始终保持热心、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开展廉政教育、建立廉政制度、严查违纪行为。她总是结合法院实际,在查处违纪违规案件上下功夫,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另一方面,认真对待和外理每一起信访案件。许红在监察室既当主任,又当“兵”,从而使监察室的各项工作做的有声有色,从未因人手少而停滞。许红对人民群众总有一种特殊感情,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要求,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对举报不实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努力化解投诉人与法官之间的矛盾,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不懈的努力。2013年7月,某建筑公司负责人何某到法院信访,投诉一名法官在办理案件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要求查处。接到投诉后,她立即进行调查,找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投诉人所投诉的问题与事实出入很大,于是通知投诉人请到监察室,向其通报投诉问题的初查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投诉人在听完调查情况及解释之后说:“由于自己不知道真实情况冤枉了法官,对此深表歉意”。同时对许红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由衷的感谢。
慈爱贤惠,淡定从容吐芳华
在法庭上,许红展现的是刚正不阿的气概,而在家庭里,她便回归了自己为人妻、为人母身份,相夫教子,一家人其乐融融。许红的儿子今年21岁,是大三学生。每当她说起儿子,言语之间满是关爱,那种神情,和在工作时截然相反。许红休假计划总是选择安排在烈日炎炎的夏天,她说之所以选择在七八月,那是因为那时正值暑假,这样就能多点时间陪儿子。而每到了她休假的时间,你总能在法院看到她的身影。同事碰上总是问“你没休假?”“工作需要呗!”她用清脆而响亮的四个字回答了疑问。即使是被工作需要着的母亲,母爱也像涓涓细流,润物无声,绵长久远。她常说:家是讲情的地方,不是说理的地方。一个时代女性在追求事业的同时也要懂得经营家庭。
“水定则清正,动则失平。”许红,一个管“法官”的女法官,无论在什么岗位,总是淡定执着、坚定不移地履行着国家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巾帼不让须眉是她的素质;淡泊如菊是她的品格。她平实内敛、无私无畏;矢志不渝、廉洁清正。这就是她,一位基层人民法院女法官工作生活的真实写照;这就是她,一位默默奉献在平凡岗位上的基层人民女法官的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