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6日,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第四届管委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大会在武汉市司法局隆重召开 三 和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创建于2005年5月,是武汉市司法局直属所中上规模律师事务所,目前有执业律师170余人。经过数年稳健发展,已建立起一支专业法律服务团队。2008年5月,山河所被评为武汉市首届十佳律师事务所,是对“诚信执业,和谐发展”的最好诠释。
“诚信执业、和谐发展”是山河所的服务宗旨和立所之本。律师行业的发展、繁荣、壮大依赖于律师素质的不断提高与执业环境的逐步优化,能否诚信执业,直接影响着律师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能作用的发挥。法学泰斗江平语“律师兴、法治兴,法治兴、国家兴”,律师制度作为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对构建法治、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身为山河所的主任魏东律师在28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执业经验越来越丰富,在代理思路、办案效率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唯一没有变的,就是对当事人、对案件的责任心。最大的收获是工作上的努力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的认可,能够通过发挥律师自身的作用为中国法治建设尽绵薄之力。
为把山河所做强做大,魏东积极探索合伙所发展的有效途径,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展业务领域。首先,山河所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架构,创立了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行政总监负责制,在管理委员会内部设立了战略发展与培训委员会、利益冲突及质量监督与纪律监察委员会、律师投诉查处委员会和人力资源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工合作,从宏观和战略层面为山河所的管理和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有了“顶层设计”,专业分工协同作战有了制度支持。山河所对专业服务领域进行明确区分,共有金融证劵、刑事法律部等七大专业部门,形成了“术业有专攻”的良好局面。同时,律师之间、部门之间各自发挥专业特长,产生1+1>2的叠加效应,体现了本所凝聚力及团队合作精神,更好的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为了留住人才,山河所以文化建所、文化强所,增强律师归属感。山河所树立了“勤勉敬业,追求卓越”的山河精神、“诚信执业,和谐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并通过管理机制、表彰和激励机制、关爱机制、文体活动等方式促进所文化的贯彻与弘扬,对全所律师的发展和进步起到了激励作用。
经过全所的努力开拓和稳健发展,山河所已经成为湖北法律服务范围广、执业律师数量多、客户群体大、服务质量优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无论是所规模、办案数量、业务收入、社会影响均呈逐年递增的良好发展态势,成功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山河所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武汉市十佳律师事务”等荣誉称号就是对“诚信执业,和谐发展”的最好诠释。
山河所经过8年努力和探索,律所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能力不断增强、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魏东也清醒地认识到,山河所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为此,律所管委会为此制定了未来5年山河所的发展规划,一是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建设,建立总分所良性发展机制,满足法律市场的需求;二是进一步实现专业化发展,在突出本所资本市场业务特色的前提下,开展其他诉讼和非诉讼业务专业化发展;三是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把律师业务做大做强。四是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引进机制。
(来源:《楚天法治》2015年第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