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检察员冯国华
胡 娟
冯国华同志,以踏实勤奋的工作态度,忠于检察事业,捍卫了法律尊严,在人民群众遭遇危难,需要救助的时候,置个人安危不顾,果断施以援手,58岁的他,始终站在办案一线,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奋勇直前
2012年4月10日下午,一面写有“见义勇为擒劫匪、维护正义为百姓”的锦旗送到了黄石市铁山检察院。原来,三个月前的一个晚上,冯国华加完班从办公室回家,离开单位不久,突然听到附近传来“有人抢劫”的呼救声。冯国华顺眼望去,看到一名男子正向蔡家山公园方向跑去,另外一名男子与两名妇女正在拉扯。出于职业敏感,冯国华马上意识到这是歹徒在抢劫!面对这个比自己高、比自己壮的劫匪,冯国华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抓住劫匪、保护群众,于是毫不犹疑、挺身上前,大吼一声:“我是检察院的,你们在干什么?”,并迅速追上前,一个勾踢将他踢倒,并制服。随后赶来的民警从歹徒身上搜出了被抢劫的手机,并很快抓获了已慌忙逃跑的李某,追回赃款2180元,为两名受害人挽回了全部损失。
后来,记者知道了此事,几次给冯国华打电话,要求采访,都被他婉言谢绝。因为在冯国华眼里,这样的事情非常普通,而且经常遇到。记得几年前,他和同事到武汉调查取证时,在汉口古田路的公交车上当场抓获一名扒手,赢得了在场群众的热烈掌声。
忠于职守
从检24年以来,冯国华始终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以为程序合法为第一要求、以事实清楚为第一准则,尽我所能、维护公平正义。25年期间,冯国华先后在多个部门工作,曾任反贪局副局长、批捕科科长、民行科长、人监办主任、铁山镇检察室办公室主任等职,办理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近百起,没有一起出现差错,实现了“零失误、零投诉”,先后被评为办案能手、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荣获个人三等功两次,带领科室荣获集体三等功一次。
第一次作为公诉人、办理一起盗窃案件的经历,至今令冯国华记忆犹新。犯罪嫌疑人盗窃自行车达70多辆,涉案金额大、影响坏。为了达到打击犯罪与教育群众的“双赢”效果,他在撰写公诉词过程中,没有简单地就案论案,而是通过仔细分析案情、反复剖析心理、认真研究措辞,加班加点写出一篇融情、理、法于一体的公诉词。在庭审中,犯罪嫌疑人听完公诉词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庭审结束后,审判长感慨“今天的庭审效果非常好好,不仅惩治了犯罪,而且教育感化了群众”。
任劳任怨
因为年龄和身体原因,2008年11月,冯国华改任非领导职务。2011年11月11日正值冯国华53岁生日,他跟随检察院反渎局的同事们一起,驾车到宜昌出差办案,经过连续几天几夜的蹲点守候,最终在茫茫人海里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踪迹,并排除干扰将犯罪嫌疑人顺利地捉拿归案,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2012年初,铁山区检察院正在查办某“地沟油”案件,当时并没有分派给他任务,某天晚上十点多,他正准备睡觉时,领导打来电话,说办案人手不够,问能否过来加班。冯国华二话没说,立即赶到单位与同事们一道,投入案件侦办工作,为该案的顺利侦破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
作为一名老检察官,冯国华对铁山检察事业有着比一般人更深的情感,他努力将自己在工作中取得的一些宝贵经验,传授给年轻干警,服务于更多的群众。
廉洁奉公
在办理铁山601地质队财务科科长华某挪用公款案时,华某的弟弟找到冯国华苦苦求情,临走时他丢下一个纸包,就迅速地跑掉了。冯国华打开纸包一看,里面整整5000元,他找到院纪检组,建议将这笔钱归还当事人。冯国华认为,华某的家属退赃拿出了所有的积蓄,甚至举全家之力到处借债,华某本人一夜之间愁白了头。冯国华清楚地知道这笔钱对华某乃至他的家庭来说是多么地重要,人性化地执法不是挂在口头上,而是应该落实到行动上,最终院里采纳了他的建议,华某的家属捧着钱泪流满面地说:“铁山区检察官严格执法,心地善良,由衷地敬佩。”是的,对执法者来说,善良的心就是最好的法律。
(来源:《楚天法治》2015年第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