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周冶陶:一位老法律人的普法梦
2015-07-24 01:32:3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

周冶陶
 

    徐秋颖
  
    从执法、教法到最后立法,周冶陶和法律打了半辈子交道。36岁,她是全国最年轻的省级副检察长,44岁当选首任湖北省反贪局局长。2011年,周冶陶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职位退休。从执法、教法到最后立法,和法律打了半辈子交道。
    为了不荒废专业知识,退休后,周冶陶以网上线下“专业”普法,推动“第三方调解”。“做公益,它还是个法律服务网站。”现在,周冶陶引以为豪的是,她仅用两年的时间,创办了以普法为目标的“调解网”(www.tiaojie.com),位列百度搜索第一。
  
    “一网打尽”法律人
  
    周冶陶在任时并不热衷为自己“谋官位”,退休后却开始对自己的新身份“广而告之”。
    从周冶陶的履历看,她的声望和权威都是毋庸置疑的。
    36岁,她是全国最年轻的省级副检察长,44岁赴任湖北省反贪局局长。之后,被调任湖北人大参与立法工作,历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研究室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
    退休前夕,周边好友就开始关心她的退休生活,建议大体三种,“找个单位作顾问,挂个名举着旗子挣大钱”;“当杂志主编,学习养生之道”;“吃喝玩乐,索性享受生活”。
    “聪明才智还没发挥完”的周冶陶一番考虑后,哪样都没选,还想做和法律相关的,“普法20多年,老百姓还没找到法律的门径。”这次,她的选择颇为时尚,“上网做公益”。
    周冶陶设想,试着让法律变得生动有趣,大家能在游戏中学习法律,问题就是案例,各方来讨论,谁接触案例就给谁普了法。
    “你是解决实际问题,我用法律知识来帮助你,第三个人来看就是游戏。通过游戏来了解法律,房产纠纷、婚姻纠纷,就知道怎么处理。人们离不开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普法需求很大。”
    与大多数公益组织不同的是,她试图将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官、检察官、律师、人民调解员、公证员、仲裁员、高校法学教师等法律专业人士“一网打尽”,以普法到居民为最终目标,网上线下“专业”普法,推动“第三方调解”。
    英雄帖广发之后,收到了众多专家学者和专业律师的回应和支持。
    如今,湖北省残联、湖北省妇联、团省委、武汉大学法学院、多家律师事务所等单位都与“调解网”签署了“合作协议书”或“合作备忘录”。
    “一是为了长期合作,二是妇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维权缺乏专业法律队伍,同时也能扩大‘调解网’影响。”周冶陶说。
  
    公益普法为民解忧
  
    在没有找到合适的专业机构负责账目的情况下,周冶陶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对“调解网”的捐款或现金资助,网站的维护交给了当律师的儿子来负责。
    体制内的力量动员起来后,如何让法律“飞入寻常百姓家”才是重点。由调解网不定期组织居民调解员进入社区,免费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说服疏导及倡导居民调解的“法在社区”活动应运而生。
    一个易拉宝简介,两张桌子,一排椅子。几乎每两个周末,“法在社区”活动都会以这样的形式出现在武汉市的某个小区附近。
    如今,在“调解网”注册的居民调解员已有400多位,在网上他们提供“法律咨询”,线下他们参与“法在社区”“法在援助”“社区说案”和“法律热线”活动。’
    2013年新刑诉法实施后,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中,“合适成年人”制度、审前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都属于制度性突破,“调解网”与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合作,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考察帮教”“社区矫正”等公益活动。
    “法在社区”的活动已是常态,其他7类公益活动同时进行。“调解网”事先公布每期线下公益活动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接受法律专业人员的网上志愿报名,并从中确定参加每期公益活动的居民调解员。
    然而,高频率地组织活动也意味着高成本。但是,在现阶段,“调解网”没有银行账户,支持公益的单位和个人在活动结束后直接将补助发给参与的居民调解员,“调解网”并不经手。
    周冶陶觉得,“曾经的反贪局长账目不能出问题”,在没有找到合适的专业机构负责账目的情况下,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捐款或现金资助。
    “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普法不局限于活动,是可以随时随地展开的。”周冶陶说。
    曾有社区居委会主任找周冶陶出主意,她三句话解决了困扰这位主任半年多的难题。社区里一个男孩子非常淘气,学校劝退,接连转校三次,最后找到的学校都拒收。家长没办法,找居委会帮忙。
    周冶陶告诉居委会主任,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学校责任”一章中,第一条就是任何学校不得无故拒绝义务教育学生。你拿着法条找校长,告诉他不收这个孩子是违法的。如果还是不收,家长就到法院起诉。
    孩子的教育问题就这么解决了,周冶陶说:“这就是普法。居委会主任现在才知道通过这个法律条文就可以维权。脱离实际很难理解抽象的条文,其实每个抽象的条文是大量事实里面提炼出来的,你要别人掌握,就必须还原那些实践。”
  
    见缝插针做普法
  
    一向乐观的周冶陶对于普法现状并不乐观,一方面很多人法律意识淡薄,信访一定程度上也消解着法律的权威。
    法律文化的培育更是长久的工作,普法从青少年开始却始终停留在口号层面。“一年一次的法制讲座是远远不够的,很多青少年犯罪源于不知道是违法。”周冶陶说。
    新刑诉法实施后,周冶陶敏锐地意识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新增加的程序。
    武昌区法院主管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法官找到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副主任王慧,希望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参与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来。
    然而,王慧面临的问题是,武昌区一年大约60起未成年人案件,但她的部门只有两个人,一方面人手严重不足,另一方面缺乏专业法律知识。
    周冶陶决定“填空”,调解网的义工可以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志愿者,解决专业和人手问题,由此新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考察帮教”“社区矫正”4个公益项目。
    武汉科技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刘斯凡是参与公益活动较多的居民调解员,已经参与过4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
    “审前社会调查的作用有两方面,通过调查过往的表现来看人身危险性有多大,为量刑做参考。再者,对家庭环境、社区、学校的调查,看能否达到监管效果,这涉及矫正问题。”
    对刘斯凡和王慧来说,这是在没有前人经验的基础上的探索。他们先向曾经做过社会调查的司法所取经。、
    “他们主要采取座谈的方式,将家长、社区、派出所集中到一起讨论。”刘斯凡认为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是有区别的,考虑到未成年人隐私和立场客观问题,应该分开单独调查。
    万事开头难。家长不愿意让学校知道孩子涉嫌犯罪,学校和社区从没做过类似的意见。调查工作之初几乎都要去挨个说服。、
    王慧想到一个办法,可以将各街道团干加入到调查队伍中来,团干对社区情况比较熟悉,在调查时能够减少阻碍。
    不过,跨区的调查作用不大,比如在武昌区犯案,但其居住的社区、学校都在洪山区,调查起来耗时耗力,时间都浪费在各种盘问和找领导上。
    几个社会调查下来,王慧对未成年人犯罪有了新的理解。调查之前,王慧以为少年犯的家庭情况可能比较极端,存在暴力或者父母离异,但现实并非如此。
    “不一定是极端家庭,但一定存在教育缺失,有些家庭情况很正常,深入了解就会发现,还是和父母有很大关系。比如,有个孩子的父母不停地唠叨,以为自己管吃管住就可以了,忽视了他的教育和心理成长。为什么很多小孩会变成累犯、从少年犯变为成年犯,根源还是回去之后教育环境没有改变。”
    关于“调解网”未来的发展,周冶陶还有很多想法,比如在网上让专家们开设法律讲座;进行案例分析,把握社会脉搏;网络的无界限可以在其他城市复制。

(来源:《楚天法治》2015年第01期)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