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4 01:32:20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公安县司法局夹竹园司法所长胡超强侧记
◎王 磊
胡超强,1967年2月出生,现任公安县夹竹园镇司法所所长。扎根基层二十多年来,他始终坚持“一颗真心、十分热情、百分耐心、千分细致”的原则,不畏邪恶,不怕辛苦,积极完成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奉献的是自己的青春和汗水,收获的是党委、政府的信任,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肯定和老百姓的由衷赞扬,为夹竹园镇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第一道防线
二十多年来,胡超强凭着对党的事业的无比忠诚,凭着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执着和热爱,凭着对辖区百姓的满腔热情,始终脚踏实地地坚守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他调解的每一起纠纷,都是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结合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的“防、快、勤”三招调解工作方法,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防”,即通过预防机制,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努力把矛盾纠纷排查落到实处;加强信息收集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快”,即针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如在多起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等矛盾纠纷调处中,积极主动,尽快介入,及时化解。2014年4月13日凌晨,金猫口村汪、刘夫妇被毛家台村彭某撞伤致死。事故发生后,胡超强迅速赶到现场协调,稳控了双方当事人情绪。伤者被及时送至医院治疗,司机彭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勤”,即“口勤”、“脑勤”、“腿勤”。他走遍辖区2个居委会和19个行政村以及一个渔场,与群众打成一片,建立良好的群众基础,积极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第一道防线的坚定守护人。
做好安置帮教,预防重新犯罪
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是司法所的重点工作,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作为特殊管控对象,是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帮助教育好一个刑释解教人员,就等于为社会消除了一份隐患。为做好对“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胡超强从三个“勤”着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勤排查。通过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适时进行排查,掌握重点人员活动“轨迹”,保证社区矫正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勤走访。对新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必走访,包括其家庭出现纠纷时的走访,生活有困难时的走访,身体有疾病时的走访,保证了新入矫人员安全度过危险期。对严管社区矫正人员经常走访,在走访中了解掌握其社会表现、行踪去向、工作情况,保证重点人员时时刻刻在监控之中。三是勤沟通。每月通过宣讲法制或与矫正人员直接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及时发现心理有偏差的矫正人员,并开展必要的思想和心里疏导,帮助他们以正确的心态面对社会、家庭、人生。
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二十多年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践,让胡超强明白一个道理,一些群众不学法、不懂法导致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民间矛盾纠纷的根源,而最得力的措施就是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他还帮助党委、政府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实施规划,深入村(社区)、重点单位、学校,扎扎实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帮助全镇21个村(社区)全面开展依法治村(社区)工作。
忘我地工作,无私地付出,胡超强得到了群众的称赞,也受到了各方的肯定,受到过省、市、县、镇的表彰近30多次。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胡超强没有豪言壮语、没有英雄壮举,做的都是平常事。虽然普通,但不平凡;虽无光环,但显光彩。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光荣使命。这就是胡超强,一名普通的司法所长,一位优秀的公务员。
(来源:《楚天法治》2015年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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