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4 01:32:15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刘 浜
2015年,当我刚迈入知天命门槛,我选择了提前离开公务员队伍,重新出发,追寻自己心仪已久的律师梦,加入湖北江浩律师事务所。
记得2005年,武汉市工商局党组决定将我从黄冈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岗位上作为人才引进到武汉市工商局,先后在武汉市工商局办公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分局副局长、武汉市工商局党办、组织人事处、市场处、合同监管处副处长等岗位上工作过。回首往昔岁月,我带领的绩效管理专班开展“数字绩效管理”被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省公务员局、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
自参加工作以来,我养成每天精读《人民日报》一篇文章、研读《求是》杂志一篇文章、分析一个司法案例的“三个一”的学习习惯。迄今为止,共承办刑事辩护、民事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合同纠纷仲裁及核审行政处罚案件3000余件,在国家级、省级报刊杂志上撰写发表法律探讨、工作研究、人生感悟等文章1200余篇,获得国家、省市级一等奖文章30余篇。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只有将个人的奋斗融入历史的大潮才有意义。特别是在武汉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向“万亿倍增”和国家中心城市阔步迈进的激动人心时刻,武汉的发展站在了崭新的起点,处处都是每天不一样的创业、创新、创富热土。
当前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黄金期”,又是各种矛盾集中的“凸现期”,律师的积极介入可以为利益博弈各方求得最大公约数。目前,武汉执业律师仅有4000余人,从法官、检察官、律师这个法律共同体来看,律师属于“弱势”一方,亟需补强;相对于全市公务员队伍来说数量更小,亟需扩编。律师在我幼年心目中是一个神圣的字眼,是一个扶弱济困的崇高职业,经过青灯苦读、掩卷沉思,我于1993年通过了全国统一律师资格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美国霍姆斯大法官有一句至理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在31年政府部门实际工作中,通过对律师职业的审视思考,我认为做一名好律师、大律师,除了强烈责任心和熟练的法律知识外,还需要有较强的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能力、有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积淀,这样才能作为一名法律人去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十分感恩生活给我从乡镇到县城、到地级市再到省会城市的历练机会,我也非常感激工作中组织安排我从基层到机关、再到机关不同部门的锻炼。期间我在合监管岗位工作12年,在法规、商标、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岗位工作13年,同时,我也成为《长江日报》律师团公益律师、市工商局公职律师、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黄冈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人民法院陪审员。律师是法治建设进程的“晴雨表”,成为一名专职律师,圆自己的律师梦成为摆在我面前的现实选择。
生活就是选择,在职场能够狂飙突进是能力,有时激流勇退是智慧。孔子说:“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在人的生命历程中,既要保持初心,不要忘记当初为什么出发,又要善于站在终点回望今日,遵从内心的指引,做自己想做的事就是幸福。“莫避春阴上马迟,春来未有不阴时”,时光不能重来,一转身就可以欣赏另一番风景,在事业发展顺风顺水的时期,我选择重新出发,去迎接新的挑战。
(来源:《楚天法治》2015年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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