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律宣 “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治国理政方略的全新创举,是落实恩施州委、州政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探索出的全新模式,是“三位一体”治理模式与村居“网格化管理”的有机结合。舞阳坝街道办事处系州委州政府机关所在地,辖区经济繁荣、机关单位多、管辖人口多。作为恩施市乃至恩施州的窗口,舞阳坝街道办事处率先在各村居全面覆盖“法律诊所”,积极推广“法律顾问四个一”工作模式,始终走在了州市前列。
自2014年6月以来,湖北夷水律师事务所承担舞阳街道办事处的法律顾问已接近一年。从最初不断探索,到现在“舞阳模式”的逐渐完善,夷水律师事务所在恩施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道路上越走越实。
2015年以来,夷水律所在该所主任袁作喜的统筹和安排下,调整并增加了舞阳坝法律顾问团成员。使一批“精力旺、干劲强、业务专”的律师充实到顾问团,使得法律服务队伍由原来的6人壮大到12人(其中执业律师8人、实习律师4人),律师平均工作年限达到了5年以上。
针对过去一年存在的不足,夷水律所及时调整了工作方法。各村居重新配备了执业律师进行定点联系,负责常规沟通,参与一般事务。对于枫香坪、核桃坝、窑湾等大村居实行交叉协助负责制,即:明确第一负责人、第二负责人及参与人,保证能及时、快速处理各项矛盾纠纷。另外,为规范管理,该所制作了《法律顾问工作日志》表,要求律师当天事情当天填写、按周汇总,并安排专人负责资料归档。
在工作中,顾问团律师“弘法起舞”,以当好法律顾问为切入点,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收获了不错的成绩。自2015年1月以来,共参与各项法律事务近300余次,其中调解矛盾纠纷49次,诉讼案件4次,“法律明白人培训”3次,专题法律培训1次,其他重大事项21次。
舞阳顾问团律师追求的不仅仅是“量”的提高,更注重“质”的提升。2015年1月至3月49次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其中调解成功的多达18起,引入诉讼程序的达8起,成功率较2014年有较大幅度提升。在得到老百姓赞许的同时,舞阳坝顾问团的工作也得到了相关媒体的关注和认可。
在服务地方工作中,夷水律所不仅仅局限于固有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而且因地制宜、结合实际,不断寻找新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为有效提升村居领导治理水平,合理控制土地租赁合同的风险,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该所在枫香坪村调解现场,适时给村民发放顾问团精心准备的资料,对老百姓进行《合同法》相关问题普法宣传,并及时向村支领导进行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为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升村支两委干部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水平,同时也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与农民真正受益的双赢目标,该所结合核桃坝村的实际,在核桃坝村村委会举行了《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与保护》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为了能将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夷水律所舞阳坝顾问团律师坚持将律师业务工作与党政机关中心工作相结合,为“法治恩施”建设添砖加瓦、出谋划策,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为了更好的解决矛盾、化解纠纷,顾问团律师经常性、自发性三五结伴深入基层村居,深入人民群众中去,“送法下乡”,主动介入各类矛盾纠纷的调查和调解。
建设平安村居、和谐村居是“法治恩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作为法律顾问的夷水律所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夷水律所不仅心系法治,将法治的春风吹进千家万户,更要情系群众,用法律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来源:《楚天法治》2015年第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