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4 01:32:07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记武汉市首届“十佳”女律师、湖北精图治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邱荣君
新洲区司法局副调研员 揭兴旺 文/图
图为湖北精图治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邱荣君。 在新洲区一些行政机关、在新洲区法院的审判活动中,经常可以看见一个女性的身影,要么在认真审读有关文书,要么在引经据典为当事人进行辩护,而不管在什么场合,她的出现,人们总是投以信任和尊重的目光——她,就是武汉市首届“十佳”女律师、湖北精图治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邱荣君。
学习:永无止境
邱荣君不是大学科班出身,而是司法中专毕业后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与人们想象中的律师之路相去甚远。1990年,不到20岁、中专毕业的她在原新洲县第一律师事务所工作,因为学历不够,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她只能在事务所里从事一些最基本、最简单的收发、抄写之类的事情。
“我要成为一名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律师。”
邱荣君在内心里暗暗发誓。
借用时下流行的一句话,就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发誓成为一名律师的邱荣君当然知道,要成为一名律师,首先必须要跨过成为律师最基本的门槛——大学文凭。
为了自己的律师梦,邱荣君报名参加了中南政法学院的法学专业,脱产学习,取得大专文凭,后又通过自学,取得武汉大学法学本科文凭。三年辛苦不寻常,对于一个中专生来说,对于一个期间经过恋爱、结婚的女人来说,文凭的取得,仅只是圆梦的肇始,更艰难的还在后面,1993年10月,邱荣君生下孩子三个月,为了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她不顾家人的反对,通过各种关系,终于做通丈夫以及家人的工作,两家四个大人(邱荣君和她的父亲、公爹、丈夫)带着一个吃奶的女儿来到武汉市司法学校,走进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的考场,并且以当时新洲县最高分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于1994年顺利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执业的求学之路,是邱荣君不服输性格的体现,这种性格,在她血液里扎下根来延续着,伴随着她,让她在今后的工作、生活里,离不开学习,少不了学习,在网络还不普及的时候,她出差办案,除了会见当事人,最喜欢逛的是书店,她犹如一名饥渴的饮者,四处收寻有关法律方面的书籍,然后,利用一切可能的时间,反复阅读,用心体会;网络时代,她用别人喝咖啡、打麻将的时间,在网上收索有关经典案例、最新司法解释,不断充实自己,让自己的法律知识更全面、对法律条款的认知和理解更精准。
正是在孜孜以求的不断学习中,让她在20余年的律师执业生涯里脱颖而出,赢得人们的信任和尊重。2015年3月,新洲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吴某故意伤害案,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邱荣君担任被告人的辩护律师,通过对案件深入细致的了解和分析,邱荣君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现有证据缺乏证据吴某有故意伤害女儿并致其死亡的主管故意、缺乏证据证实吴某实施了造成女儿死亡的行为、缺乏证据证实吴某的客观行为与死者质检存在的因果关系,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而应定性为虐待罪,最后,一审法院采信了她的辩护意见,以虐待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五年。
敬业:心存敬畏
无论是从事诉讼业务还是后来主要从事非诉业务,邱荣君以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当事人的尊重,积极开展工作,努力让自己的工作做得更精致,为单位和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化解各类纠纷,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担当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是邱荣君对自己律师执业的追求。
2011年9月,新洲阳逻开发区一建筑工地发生一起严重安全事故,致使3名工人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检查机关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工程监理员王某的刑事责任,但王某拒不认罪,认为项目施工监理责任在领导,他是个替罪羊。担任辩护的邱荣君在通过案卷综合分析,认定定罪准确,在会见当事人时,她不急不躁,分析此起安全事故形成的原因,作为工程监理人员在工程管理过程中的责任,使当事人转变了态度,但担心认罪后会受到严惩,看到当事人态度发生了转变,邱荣君因势利导,安慰当事人“主动认错,认罪伏法还能够得到法官的认可和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帮他解开心结,在庭审中坦承自己的工作疏忽和严重失职,得到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法官考虑到他认罪态度诚恳,且事故主要是因为施工单位违章操作所致,判决时,给其适用缓刑。面对判决结果,王某当庭喜极而泣:“邱律师,是你指给我一条明路,拟真实我的大恩人哪——”
在她担任的数百起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中,没有一宗因她办理而失误,也没有一起案件因她失误引起当事人的投诉。
诉做优则非诉。
在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后,2004年开始,邱荣君转向非诉业务,专注法律顾问,为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她先后为新洲区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国投公司、供电公司以及多家一级建筑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对于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决策,她总是做好与领导的交流沟通,认真审阅材料,查阅相关法律依据,出具法律建议书,提醒领导一定要程序到位,依法行政、守法经营,“只有尊重法律程序,领导决策才经得起考验”,赢得聘用单位的一致好评,顾问合同到期续签率达到100%,且不断有新单位慕名上门要求签订顾问合同。
2014年11月中旬,顾问单位新洲区国土局要求法律顾问对省巡视组交办的几十宗土地欠缴出让金的行为进行配合和清理,而且时间紧迫,必须在11月底前全部清理完毕。接受任务后,邱荣君立即组织本所律师到顾问单位现场办公,审核材料,起草法律文书,交由部门负责配合送达,部门负责的联络人马不停蹄,忙个不停,心有怨言,一次酒后说出“别的单位都是公律师,我们单位来了个母(女)律师”,言语中不无侮辱和挑衅,但是,邱荣君不与他计较,而是用自己扎实的工作,在限定时间里保质保量完成交办的任务,赢得顾问单位和联络人的好评和尊敬。
十多年来,邱荣君担任十多家单位法律顾问期间,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1527条,挽回及争取经济损失10余亿元,自觉维护了国家利益、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3年11月,邱荣君在承办一起协助执行案件中,发现湖北大学与隆华公司房地产转让合同纠纷中可能致使新洲区政府损失土地款800余万元,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让她“多管闲事”,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证实了她的判断,她连夜写出一份“情况汇报”递交新洲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引起新洲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重视,迅速采取措施,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赢得区领导的好评。
创新:奉献社会
雄才一辩满堂静,诉事厘清法理明。
虽为女性,邱荣君却有男人一样的胆魄。
2001年律师制度改革,原来国办的律师事务所改制成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由“吃皇粮”转变为进入市场,当很多人不能接受、不愿实现身份的改变的时候,邱荣君却认为这是律师制度改革的一大机遇,经过反复思考,她上门游说律师李建国和孙卫国,在新洲区率先成立湖北精图治律师事务所,迈出了新洲律师制度改革的第一步。2011年,在邱荣君的倡议下,湖北精图治律师事务所在新洲邾城最繁华地段购买了房产,为湖北精图治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打牢根基。
作为女性,其思维是细虑的、缜密的,对自己经手的每一起案件的回味和反思,对照国学经典的品味,邱荣君发现,中国古代圣贤伦理道德观念,对于化解今天的社会矛盾依然有着很强的教喻作用,她创新执业理念,将国学经典与法律实务相结合,撰写出“传统国学与现代法律”之“妇女权益保护法律知识讲座”的课件,通过律师进社区、进村湾、进单位等活动进行宣讲,激发人们心中善良平和的本性,受到一致好评,获得武汉市司法局社会律师法律讲座三等奖。
2015年元月初,辖区的一名小伙子在上海做软件工程,和女朋友恋爱同居四年,两人的收入放在一起共同使用,最近准备结婚,因为一件小事,小伙子动手打了未婚妻,准岳母将女儿接回新洲,并扬言不结婚了,女孩离开上海时将两人的共同积蓄存折带走了,小伙子的母亲慕名来到律师事务所,找邱荣君咨询是否可以打官司告女孩和她的母亲,在交谈中,邱荣君得知这位母亲信佛,就借助佛学的因果、姻缘开导她:女孩子和你儿子在一起生活了四年,说明他们是真心相爱的,女孩子照顾了你儿子四年,拿点钱也未尝不可;这钱不属于女孩子,她拿去了也不会安心,如果她高姿态将钱还给你儿子,我认为你儿子还应该留一部分给女孩子;你也喜欢这个女孩子,你应该教育自己的儿子,怎么能够因为一点小事动手打女孩子呢……一席话,让这位母亲茅塞顿开,原有的怨恼没有了,“我要打电话给儿子,让他回来给女孩子和她家里赔礼道歉”,还说他要亲自上门,到亲家家里“哄”回儿媳妇。
(武汉市新洲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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