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凝聚全社会维权合力,进一步营造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榜上有名、喜获荣誉,被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近年来,黄冈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始终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高度重视、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突出重点,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闫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