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杨运红)有一种责任,来自执法为民的理念;有一种使命,来自人民检察官的 忠诚品格;有一种热忱,来自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正是凭着这种责任、使命和追求,从检27年,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贯穿在一言一行之中。
他,就是2022年湖北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一级检察官袁华军。
强化监督,捍卫公平正义
去年4月19日,彭某某之妻因柯某某拒不执行判决书确定义务,在柯某某家中自缢死亡。大冶市委对该案十分重视,组织纪委、检察、法院、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袁华军作为检察人员参与此案调查。
在这期间,袁华军根据联合调查组安排部署,对本案执行活动以及柯某某、湖北某公司涉及大冶市人民法院调解、判决的29件民事案件同步进行审查、调查。结合前期调取的相关合同、银行流水等书证及证人证言,经综合分析,袁华军认为上述案件存在虚假诉讼嫌疑。
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最终查明柯某某与刘某某、汪某某等为了骗取法院执行标的款及政府留存的奖补资金,恶意串通,伪造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骗取法院扣划的湖北某公司涉案的执行标的款和政府留存奖补资金50余万元。
在袁华军的监督下,该案件得到成功办理,相关责任人被处理,让人民群众真切的感受到公平正义,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克难攻坚 开展虚假诉讼监督
在日常工作中,袁华军积极跟进“五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不断完善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等合作机制,以民间借贷、建筑工程、破产清算等虚假诉讼易发多发领域为重点,助力虚假诉讼监督规范开展。
在办理周某某、黄某某虚假诉讼案件中,为查明案件事实,袁华军和办案组人员顶着炎炎烈日多次深入涉案公司,实地调查了解涉案工程施工、结算情况,以及找证人调查取证,共制作调查笔录20余份,查询银行存款、结算单据等书证100余份。在强大的证据面前,周某某、黄某某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在查明上述事实后,袁华军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违法犯罪线索,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检察建议,撤销该院原民事调解书,以虚假诉讼罪,判处周某某、黄某某等6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至三万元。
关注民生 情牵百姓福祉
以人民为中心,是袁华军从事检察工作以来恪守的原则。办案中,他始终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全过程,把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做好当事人释法说理工作,推进溯源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2020年5月,陈某某因为一起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判决朱某赔偿陈某某各项赔偿金15万余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一直未执行到位,心有不甘的陈某某在多次上访无果后,于去年1月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并称如果案件执行不了,就死在法院。
案件受理后,袁华军一边耐心的做陈某某的释法说理工作,一边核对该案的执行情况,及相关证据进行审查。多次与法院执行人员协调沟通,并和法院执行人员一起找到朱某及朱某的亲属、社区干部和管片民警做工作,执行该案。最终,朱某在其姐夫等人的帮助下,于去年9月与陈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事后,陈某某多次打电话,对袁华军表示感谢,使一起矛盾得到化解。
作为民事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还原案件事实,纠正违法情形,让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不仅是检察官们的职业精神以及努力工作的成果,更是检察官内心对公平正义的不断追求。
回首往昔,27年从检经历,袁华军在多个检察岗位轮换,角色虽在变化,但他对人民忠诚的初心、对公平正义不懈追求的使命未曾磨灭。他始终怀揣着一颗为民服务的赤诚热心,在平凡中追求着公平和正义,努力捍卫和维护法律的尊严,这一信念指引他以过硬的专业功底和真挚的为民情怀,在奉献检察事业的道路上走得坚定而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