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表彰了一批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刘玲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刘玲,女,中共党员,现任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副科长、二级检察官。从事未检工作七年来,她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先后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工作者”、全国“七五”中期普法先进个人、“荆楚楷模”“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黄石楷模”等荣誉称号。
倾心办案,春风化雨润心田
刘玲始终秉持“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工作理念,全方位践行未成年人保护性司法。“不放弃每一个失足的孩子”是她的一贯追求,为挽救每一起案件中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她竭尽全力,积极探索完善社会调查、亲情会见、法律援助、附条件不起诉以及心理疏导、社会化帮教、跟踪回访、犯罪记录封存等多项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的检察制度,认真践行“捕诉监防帮”一体化的办案新机制,成为黄石地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一面旗帜和先进典型。从2020年起,全市城区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集中统一至西塞山区检察院办理,她牵头建立“检察官+司法社工+儿童专家”专业办案团队,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2件55人,批准逮捕15人,不批准逮捕40人,不捕率7,3%;受理审查起诉36件43人,起诉14人,相对不起诉17人,附条件不起诉12人,非刑罚适用率68%。
用心帮忙,大爰无疆护心灵
“以严厉目光对事,以悲悯之心对人”,刘玲办案不仅追求法律效果,更注重兼顾社会效果。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留守儿童、贫困未成年人的比例极高,为化解涉案未成年人的身心创伤,刘玲结合办案经验、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确立了“归口办理、隐私保护、法律援助、心理辅导、被害预防”办案制度,为5名未成年人被害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在开展营业性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工作中,刘玲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对受侵害未成年人开展全面救助,精准帮扶为1名未成年受害人协调解决就学及课外辅导问题。2020年以来,刘玲带领团队积极参与、广泛开展社会调查共计98人次,法律援助43人次,心理疏导380余次,亲职教育110余次,帮扶教育200余人次。同时积极推动与市公安局、市妇幼保健院、区妇联、团区委、牧羊湖街道等多家单位联合建立起“晨鹭”工作室、未成年人关护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联合工作室、模拟法庭等预防帮教“五个平台”, 全面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法律制度,真正贯彻“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没有止境”要求。2020年,西塞山区检察院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尽心教育,传播法治守正义
“让孩子们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学会用法律约束自己、保护自己”,这份美好的心愿让刘玲甘愿花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们。刘玲带领团队到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展“增强安全自护,远离校园欺凌”、“女生课堂”、“保护生态环境”等主题教育共计300余次,播放防性侵、防欺凌法制宣传教育片200余场,发放青少年自护手册10000余份,立足“晨鹭”工作室、未成年人关护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走出去+请进来”打造出了亮眼的“晨鹭”普法品牌,邀请辖区中小学师生走进检察机关,开展沉浸式普法教育,受教育人数达10万余人次,实现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法治教育覆盖率100%,有力提升法治宣教实效。
(彭小陛 尹黎明 曹中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