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进入司法所,先后荣获 “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荆州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工作者”“松滋三八红旗手”“八宝镇优秀共产党员”……她是扎根基层司法一线的铿锵“芙蓉”;排处在“苗头”,协商在“村头”,解决在“镇头”,每年调处各类纠纷6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她唤来和风细雨,只为群众尽欢颜;二十年司法路,一腔赤诚为人民,将青春年华融进乐乡大地,催生出璀璨的和谐之花。
她,就是松滋市司法局八宝司法所所长郑蓉。
调解有“三头”
2019年3月5日,八宝镇同太湖村村民邓某在武汉就读的儿子,被发现溺亡在学校附近的湖里。
身患重病,家庭离异,现在唯一的独子又离他而去。贫困户邓某的不幸,牵动人心。郑蓉得知信息后,第一时间主动联系邓某及其亲友,为其办理法律援助手续,与法律援助律师赶到武汉,参与协调处理死者维权事宜。
连续10多天,郑蓉与涉事学院负责人开展了艰难的谈判。学院认为邓某的儿子出事时学院已经放假,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双方分歧很大。最终经过郑蓉与学院负责人多次耐心沟通,为邓某争取到20万元赔偿金,成功调解此次事件,避免了矛盾扩大化。
村干部都说,这么大的事,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好了!
“排处在苗头,协商在村头,解决在镇头”,该镇分管综治维稳工作负责人介绍,2017年至2020年,郑蓉参与调处该镇矛盾纠纷240余起,她的‘三头工作法’很有成效。
多年的人民调解工作,郑蓉总结出一套“三头工作法”:整合村(居)党员干部、“五老”人员力量,定期开展矛盾纠纷联合排查调处,把纠纷排处在“苗头”;由专职网格员进行矛盾纠纷排查的数据统计,组织多方协商,将小事化解在村里,协商在“村头”;所有大事小事全部解决在“镇头”。
第一时间掌握事情动态,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调处,第一时间防止矛盾激化。郑蓉从实际出发,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同日常的调解工作相结合,在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使该镇的调解成功率达98%,多年来,无上访、闹事事件发生,真正做到了家庭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帮扶到“心头”
该镇社区矫正人员沈某,逢人就说“感谢郑所长,是郑所长挽救了我。”
2017年,沈某曾因交通肇事罪判刑,还需支付30万元赔偿款。沈某育有一儿一女,妻子因长期患病已于2015年去世,家中还有年迈老母亲需要照顾。沈某一边在家务农,一边照顾卧床的母亲,还要偿还债务,十分艰辛。郑蓉多次上门走访,探望他的老母亲,鼓励他务农间隙,多做点小生意。
“现在比仅靠务农,收入好多了,”沈某说,他现在跟人合伙做粮食、棉花生意。沈某介绍,他们社区矫正人员之所以个个都“怕她又敬她”,是因为郑蓉不仅仅监管到位,更是贴心帮扶到位。沈某眩晕症犯了,郑蓉来看望;沈某老母亲去世了,郑蓉来吊唁。
该镇分管综治维稳工作负责人介绍,现在该镇社区矫正人员平均每个月20多个。郑蓉借鉴精准扶贫的方法,对所有社矫服刑人员建立了一人一档,加强日常跟踪及管理,每月对所有社矫服刑人员进行入户走访,所有在册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解除矫正后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八宝司法所共有4户精准扶贫帮扶任务,全部是郑蓉的帮扶责任人,在家里孩子需要上学老人需要赡养的情况下,郑蓉挤出资金3000余元支持帮扶对象创业脱贫。同时还积极参与对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献爱心活动,捐款达上千元,为他们送去温暖和感动。
在郑蓉的20多年的基层工作中,参与普法宣讲不下200场。20多年的基层工作中,从企到学校,从农户家里到田间地头,都有郑蓉普法的身影,群众称赞她是“贴心的普法宣讲员”。
冲锋在“前头”
2020年7月,松滋遭遇史上最大洪水。大雨、暴雨、大暴雨,轮番侵袭;洪水、内涝、地质灾害,频频告急。
自松滋河设二线布防以来,作为白水淌村堤防防守段面镇级防守责任人,郑蓉24小时坚守在防汛大堤上。她即是指挥官又是战斗员,即是冲锋者又是后勤员。她吃苦耐劳、勇于当前,巡查时间、巡查范围、巡查记录从不打折扣。她带领工作员对防汛大堤开展拉网式排查,不间断地对大堤开展清障、查险、处险及巡逻工作,白天曝晒,晚上蚊虫,24小时不间断。面对高强度的工作,郑蓉从未喊过累,而是化压力为责任,勇敢扛起防汛大旗,彰显一名责任人的担当和使命。7月21日,她在巡查时,发现河堤迎水面树林深处有一处鼓水,凭借着排查经验,她判断此处可能有险情,便立即上报营部,后经指导员仔细甄别后排除险情。
使命路上,初心不忘。郑蓉,正如一株铿锵绽放的“芙蓉”,散发脉脉馨香,书写为民初心,诠释对党忠诚。
(
刘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