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5 21:13:14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有一个有活力、有朝气、有战斗力的办案团队,她们就是由检察官吕颖莉、检察官助理邓媛、徐淼及书记员王思敏组成的第二检察部重大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检察办案组。
她们始终战斗在惩治犯罪的前沿,恪尽职守,守护正义,捍卫法律尊严,以兢兢业业的敬业精神、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积极进取的工作作风,收获了硕果累累的工作实绩。2020年,该团队被鄂州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团队,该团队所在的第二检察部被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部室”光荣称号。
在检察官的悉心带领下,该办案团队逐步成长为积极向上,有团队精神、有强烈集体荣誉感、有强大战斗力的办案组。吕颖莉作为第二检察部主任,在日常工作中既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又要负责管理部门行政事务,每件案件她都讲求办案亲历性,同时耐心指导助理办案。团队中的其他三名成员虽然平均年龄只有二十多岁,但她们风风火火、勇挑重担、巾帼不让须眉,在互相学习的工作氛围中,相互鼓励、密切协作、共同进步。
在扫黑除恶攻坚阶段,她们每个人都参与了黑恶案件的办理,从动辄几十本案卷材料的审查、疑难复杂的案情汇报到周密细致的庭前准备,“五加二”、“白加黑”几乎是工作常态,但没有一个人退缩打退堂鼓。在办理黑恶案件的同时,每个人还需兼顾办理其他刑事案件,无论案情大小,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案件是最基本的办案理念,重大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案件的“骨头难啃”,但她们都能迎难而上,一次次保质保量完成了任务,荣誉的背后饱含着每个人对待工作的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任劳任怨,她们所展现的正是新时期检察人的良好形象。
在办案过程中,该团队忠于职守,准确适用法律,如在办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刘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中,经审查刘某某购买毒品后通过快递将毒品从云南邮寄到本市的行为已涉嫌运输毒品罪,及时与办案民警沟通引导侦查,提出详尽的继续侦查取证意见,刘某某最终以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有效的打击了毒品犯罪,也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该团队始终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在办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杨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理念,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促使杨某某及时清退资金,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经审查后对该案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保证了该公司在疫情期间能够顺利复工复产,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又如,在办理占某某等五人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中,经审查后从主观恶性、犯罪情节等方面进行分析,依法对五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三种不同情形的处理,该案的办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依法保护了非公经济的发展。一件案件有多种处理结果的办案流程会繁琐许多,但该团队并未以流程繁琐而不为,而是积极贯彻了检察机关应当秉持的司法为民理念,办案效果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许。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该团队每个人始终保持着高昂斗志和工作热情,从一件又一件的案件中践行检察人的崇高使命,在成为一名矢志不渝、甘于奉献的正义守护者的路上砥砺前行。
(周益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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