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开展,进一步弘扬英模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4月6日,蕲春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参加该县政法队伍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该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张荣军、第一检察部干警方玉被选定为“政法英模”,其中方玉作为县检察院英模代表在会上作个人事迹报告。
报告会上,方玉以《剑指黑恶只为书写检察忠诚》为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参与刘汉、刘维等人涉黑案、程某某等22人涉黑案、洪某等49人涉黑案三件大案的办理为主线,用朴实的语言、鲜活的事例,深情讲述了自身的工作、成长经历。从检10年来,她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秉承法治信仰,践行对法律的忠诚,把公平正义高高举过头顶,将“让人民群众在自己所办的每一件案件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当作自己最高的价值追求。方玉2014年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16年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黄冈市优秀公诉人称号,2017年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该院的另一位政法英模张荣军的先进事迹也令人深受感动。从海军部队退役后,张荣军进入蕲春县检察院,先后在职务犯罪、民事行政部门工作二十余年。他主办的一起玩忽职守案被评为全省首批二十大反渎职侵权精品案件。2013年进入民行科后,他团结第四检察部干警认真开展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拓创新,使该院第四检察部工作在全市年度考核中始终位于第一方阵,让第四检察部成为该院的一面旗帜。工作中,张荣军把群众当亲人。案件办结后,多次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对于不能支持的诉求,用心做好申请人的息诉罢访、释法说理工作,让群众满意而归。防汛抢险中,他汛令扛肩,带头紧急抢护多处管涌,以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张荣军曾被省、市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官”,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
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县检察院干警表示,将以英模为榜样,自觉树立崇尚英模、学习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以英模精神激励前行,忠诚履职、务实担当、奋发有为,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良好的精神风貌、更加严明的纪律作风投入到检察事业中,为实现蕲春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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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