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晚,黄冈市法院系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以视频会形式召开,浠水法院班子成员和部分干警代表在浠水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全市法院四名来自不同岗位的先进典型代表,结合工作实际,用朴实无华的语言讲述了忠诚履职、司法为民、担当作为的动人故事。浠水法院法官程呈友就是其中之一。
程呈友 浠水法院散花人民法庭庭长
主要荣誉:2010年度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先进个人、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全省最美基层法官、省高院记个人一等功、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其家庭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最美家庭、第十二届全国五好家庭。
坚守初心使命 甘当乡村法官
我出身于农民家庭,1996年从学校毕业后,茫然没有目标,是党和人民给了我这个农村孩子工作,让我安身立命。这个恩情,我会用终生来报答,用干好自己的工作来报答。因此,从到法院上班的第一天,我对自己立下规矩,此生不对组织提任何要求,不向领导谈任何条件,只求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心。
二十多年来的司法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法官,应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嘱托与期盼,履职尽责,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但要当好一名乡村法官,还要有一颗爱民为民之心,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发扬孺子牛、老黄牛、拓荒牛精神,用真心真情服务人民群众。
在基层法庭工作,最重要的就是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
记得2016年底的一天上午,一个中年男子沮丧落寞的走进法庭,头部明显有一块凹陷了下去,我见状赶紧把他请进办公室,递上一杯热茶,那男子接过茶杯,怯怯的说:“我想告状,要别人赔钱我做手术。”经询问得知,男子姓朱,年龄比我还小,但因生计所迫显得十分沧桑,因此我管他叫老朱。老朱是在车上搬运水泥的过程中掉到地上导致头部严重受伤,通过做颅部手术才保住性命。但车主洪某和货主何某相互推脱责任,都说老朱是对方雇请的,与自己无关,赔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老朱前期举债治疗的费用分文未获赔不说,还急需费用进行第二次头盖骨手术,因实在索赔无望,老朱才到法庭来寻求帮助。
收到起诉材料后, 我立即着手进行立案、排期、送达,但因当事人间对立情绪过大,再加上车主洪某和货主何某始终不愿配合,我就多次上门做工作,最终使二人态度转变。但庭审中,二人仍然各执一词,都将责任往外推。老朱见此情况,情绪非常低落。为了让老朱重拾生活的信心,我不断的和代理人沟通,和洪某、何某深谈,让他们设身处地的考虑老朱的处境和感受,并讲明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功夫不负有心人,案件最终得以调解,老朱也按期拿到了赔偿款,解决了燃眉之急。在后来的案件回访中,老朱透露:“原来我下了决心,如果官司输了得不到赔偿,就找他们玩命,多亏你们,不然肯定要出大事。”是啊,如果当初该案没有妥善处理,老朱肯定会陷入极度的困境,失去生活信心,还可能会酿成恶性事件。案结事了,简单的四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是那么简单。但再难,我也会坚持去做,努力做好。
当好乡村法官,就要始终维护好乡村的和谐稳定
身处乡村一线,我们办理的大多是婚姻家庭、债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纠纷等小案件,可小案件联系着人民群众的平安幸福,乡村的和谐稳定,我们要把办好每个小案件的责任看得比天都大。刘某某与王某某的离婚案件,刘某某因王某某患有间隙性精神分裂症,外出打工常年不归,王某某和六岁大的女儿“小百合”无依无靠,长期投靠娘家生活。刘某某以王某某婚前隐瞒精神病史为由,坚决要求离婚。王某某的娘家人答复,“离婚可以,先支付精神损失费30万元。”不幸的家庭、母女的苦难,令人同情,王某某的确需要经济帮助,但在贫困的山村30万元的要求太高,矛盾如何解决?看是个小案件,给我出的却是情、理、法三道难题。
如果只想把案件结了,很简单,通知双方到庭,按庭审程序走一遍,举证、质证、辩论,依据法律条款,一判了之。但我深知,这个案件牵系着王某某母女两人的生存,牵系着原、被告的情感纠葛,牵系着婚姻背后两个家族的矛盾,最终还牵系着乡村的和谐稳定,不能简单地办。通过与刘某某谈家庭责任,督促他为妻子治病,不能让孩子失学;与王某某娘家人,谈王某某的治疗,帮助她回归正常生活;引导他们正视刘某某的经济能力,防止矛盾再升级;对小百合进行心理疏导,让孩子多点快乐,多点笑脸;同时,还与县妇联取得联系,为王某某寻求救助,使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刘某某给付王某某经济帮助款11万元,小百合的抚养费也有了着落,两个家族的对立矛盾逐渐化解,乡村也恢复了往日的宁静与和谐。
当好乡村法官,就要用真情调解群众的矛盾纠纷
基层法庭处理的案件大多涉及的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事儿,但“清官难断家务事”,要把案件处理好,确保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就必须注重一个“情”字。
当事人王老爹夫妇起诉三个子女赡养纠纷的案子,我就是抓住双方之间的“亲情”,靠反复调解帮他们化解恩怨的。二位老人生育了一子二女,均已成家,且都在武汉做生意,二位老人早年就独自居住,靠自己的劳动和两个女儿的接济维持生活,但近几年因身患疾病,婆婆又多次做手术,生活无法维系。由于家庭矛盾导致儿子儿媳与二位老人之间积怨较深,双方为最近一次手术费用问题还发生吵打,不但惊动了武汉当地派出所,还闹上了湖北电视台。虽然通过电视台调解解决了手术费用问题,但赡养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后经所在村委会多次做工作,也未能得到解决。真是“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由于赡养案件往往情况复杂,当事人积怨较深,社会影响面大,往往只有调解才是最好的处理方式。特别是本案,如果简单的让双方对簿公堂,矛盾会更加激化,亲情可能彻底破裂,但如何既能妥善解决二位老人的赡养费,又能化解双方之间的恩怨,挽救濒临破裂的亲情,成了棘手的问题。
在乡村办案,与村里人说法言法语,你会被排斥。一板一眼地讲法理,他也听不进去,只有心与心交融了,最难的案件也有合法、合情、合理的解决途径。耐心听取老人儿媳倾诉他们与两个老人之间的恩恩怨怨:刚成家就被二位老人分开过日子,丈夫外出打工,她一个人在家受到婆婆多方刁难,爹爹也受婆婆唆使,不讲亲情,在其困难时根本不伸援手,甚至比外人都不如,令其受尽委屈,丈夫又老实巴交,几乎不与老人沟通,二人无法忍受,不得已一起到武汉打拼,白手起家创业,历尽艰辛才在武汉安居。多年来,夫妻二人心中一直对二位老人耿耿于怀,几乎不回家看望。特别是近年来,二位老人年岁已高,但丝毫不悔过,遇事横蛮不讲理,使双方矛盾更加激化,还导致他们与两个女儿之间产生隔阂,造成今天的局面。
我心里清楚,“血浓于水的亲情”是这个案件调解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但如何打开突破口,却是个大难题,因为经湖北电视台帮女郎节目组面对面调解,赡养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为了让老人的儿子儿媳打开多年积怨的心结,我真诚的与他们交心谈心,感同身受他们不易的同时,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劝导他们:“百善孝为先”,孝敬老人是中华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律义务;亲情永远无法割舍,父母给了我们生命,赡养父母不能讲条件,不能因为父母有过错就不赡养他们;“养儿防老”是农村朴素的观念,不赡养老人不仅让村里人在背后骂不孝,还触犯了国家法律,得不偿失;每个人都有老去的一天,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只有给子女做好榜样,自己才会有幸福的晚年……真心换得真情,夫妻二人最终同意与老人的两个女儿分担二位老人的赡养费和今后重大疾病的费用,并表示今后会经常回家看望他们,维护好这份亲情。案件最终得到调解处理,濒临破裂的亲情也开始回暖了,甚是令人欣慰!
在乡村办案,我感受到,婚姻家庭案件还会有难以割舍的亲情,人身损害案件还会有扶危济困的同情,民间借贷案件还会有弥足珍贵的友情……只要我们感同身受人民群众的疾苦,用真心唤起真情,唤醒当事人良知和理智,矛盾纠纷最终能够得到化解。即使案件不能调解处理,也要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大限度的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我深刻体会到,老百姓打官司,并不仅仅在于获得一个公正的判决,更重要的是化解案件背后的矛盾,因此,为民司法,不能仅仅体现在法庭内和案件裁判上,还要体现在法庭外和案件调解中。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我想,如果因为我们付出了真情,用法律的温度和司法的温暖化解了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让他们阖家幸福、安居乐业,幼有所教,老有所养,弱有所助,我们最苦最累也是值得的!
在法院工作二十多年,乡村的风风雨雨磨砺了我,乡亲的家长里短感念了我,让我从一个青涩无助的青年,成长为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乡村法官。为了当初的承诺,我愿继续把自己所有的光和热,都奉献给深爱着的热土,深爱着的乡亲,深爱着的基层司法事业。
如今,我期盼,我们的法治更加完善,乡村更加美丽,社会更加和谐,更惟愿--“花落讼庭闲,草生囹圄静”!
(
程呈友 张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