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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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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三男子造假币分别获刑十年以上
2020-11-06 16:14:0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在本该奋斗的年纪里,三名“95后”却动着“歪脑筋”,甚至枉顾法律规定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因伪造货币分别被判刑十年以上。近日,经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许某力、王某康、栾某祖涉嫌伪造货币一案在阳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是该院近十年来审查起诉的第一起伪造货币案件,也是该院保护辖区经济发展、维护百姓利益的重要举措。
经查,2019年8月至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许某力伙同王某康购买伪造货币所需的设备及原材料后,在阳新县兴国镇某出租屋内伪造面额为20元的纸币(第五套人民币),并将伪造好的货币销售至14省21地市。同年10月9日,犯罪嫌疑人栾某祖加入该团伙,并参与伪造货币500余张。当月11日,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当场将三人抓获,除作案工具外,现场缴获面额20元假币成品845张,半成品190张,累计20700元。
案件移送该院后,承办检察官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压力,对案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并多次结合案件中存在的疑难复杂情况组织研讨,引导侦查人员调取犯罪嫌疑人QQ、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查明销售假币去向以及追捕下游购买假币违法人员。最终,经该院技术部门的协助,对嫌疑人手机进行检验鉴定、数据恢复并提取分析后,确定了涉案金额共计126300元整。阳新县法院依法对三名被告人分别作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判决。
检察官提醒:假币对于社会金融市场的稳定具有极其恶劣的影响,同时还会严重伤害到个人利益。伪造货币,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伪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程福星 柯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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