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上午,伴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敲击声,松滋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由松滋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国卿担任审判长,松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谭春霖出庭支持公诉,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调队、气象局、人民医院、人保财险等单位代表100余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设备采购、销售等事项上为多家公司提供帮助,收受现金数额巨大,其行为涉嫌受贿罪。
庭审中,审判长依法有序引导各项环节,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深入的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程序规范、条理清晰,确保了庭审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谭春霖宣读了起诉书,发表了公诉意见,剖析了被告人犯罪原因和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以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六本账”为主题开展法庭教育,希望被告人吸取教训、深刻反思,旁听者以案为鉴,防止“旁听者”变成“案中人”。
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经休庭合议后,审判长当庭对该案进行宣判。
此次公开庭审不仅是一次法律的审判,更是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敲响了廉洁警钟。旁听人员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深受触动和警醒,纷纷表示将以案为鉴,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法检“两长”同庭办案、依法履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具体体现,也是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一个缩影,彰显了司法机关对职务犯罪零容忍的坚定态度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
(雷慧中 谭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