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09 11:33:31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现在开庭。”9月30日下午,随着清脆的法槌声,由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故意杀人案公开开庭审理,市检察院检察长梁莉以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功荣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与被害人于2018年相识并同居,2019年10月,被害人提出分手并删除陈某联系方式。尔后,陈某不断寻找被害人未果,为了永远和孔某在一起,遂产生杀死被害人后自杀的想法。2020年1月6日,陈某到达被害人住所,抓住被害人头部,用力撞击墙壁,并通过掐脖等方式,将被害人残忍杀害。随后,陈某将被害人尸体拖至楼梯间,用水泥袋掩盖尸体,返回宾馆自杀未果,逃离阳新至安徽省池州市,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鉴定,被害人符合被他人扼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为保证办案质量和效果,庭审前,梁莉检察长制作了详细的出庭预案,为庭审做了充分准备。
庭审中,针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梁莉检察长有针对性地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经当庭质证,证据均符合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据之间相互印证,指向一致,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同时就本案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量刑建议发表了入情入理、合法有力的公诉意见,通过对案件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自身和家庭的危害进行剖析,教育被告人,提醒广大群众要遵纪守法,引以为戒。
鉴于本案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悉,此次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市中院院长主持庭审,是进一步让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推进司法公开公正的重要举措之一,起到了领导干部对司法办案的指导、示范和带头作用。
(彭小陛 蔡明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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