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 (通讯员杨运红)“刘检察官,您好!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爸这个案子已结了,65万赔偿款已经全部到位,请代为向所有关心过我们的检察官说声谢谢了!”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刘绿水日前收到一条来自湖南省安仁县的感谢微信,这是怎么回事呢?
说起来这事要追溯到6年前,被害人阳留乃当时是某建筑工程公司驻大冶市某工程队的工作人员。2011年3月,在大冶市陈贵镇一工地上班时,被贺某驾驶的运沙车撞伤。
事发后,阳留乃被送多家医院救治,花费医疗费20万余元,其中施工方只愿垫付6万余元,阳留乃家人举债14万余元。保住性命后,由于缺钱,阳留乃不得不停止治疗,回到了湖南安仁老家。后经司法鉴定,阳留乃颈髓损伤导致高位截瘫,重伤一级。
为获得应有赔偿,阳留乃家人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经人民调解裁定,施工方赔付医药费49万余元,分4期给付到位,如期不给付到位,追加赔偿15万元。但由于多方原因,施工方仅垫付了6万元医药费,其他款项一直没有执行到位,阳留乃一家生活陷入困境和绝望,两个儿子被迫远走他乡打工还债。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国家赔偿案时得知此事后,一直对阳留乃的遭遇十分关注,主动到湖南去联系阳留乃所在村委会,帮助其办理低保、大病救助和困难帮扶。并请当地检察院、法院督促该案赔偿款尽快执行到位,多次奔走省、市院和大冶市委政法委,为阳留乃争取到司法救助,解了这个平困家庭的燃眉之急。
经过湖北、湖南两省检察院、法院六年的不懈努力,今年7月,阳留乃的赔偿款终于执行到位,这起多年的积案终于圆满化解,阳留乃的女儿高兴的给大冶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联络此案的检察官助理刘绿水发来感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