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贩卖“笑气”中发现致富商机?一男子试图以此暴富不曾想竟闯入法律“禁地”。近日,黄梅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对许某提起公诉。
2019年下半年开始,许某就通过联系买家并开展寄送业务,帮助他人贩卖“笑气”。由于这种方式暴利而且来钱快,在经人介绍结识了贩卖“笑气”的项某、马某、石某(已另案处理)等人后,许某便产生了自己单干的想法。自此,许某多次购入“笑气”,并亲手使用导气管和铁架台对其进行分瓶罐装,然后再销售给吸食笑气的人员。
2019年9月至2022年7月,许某为牟私利,明知“笑气”属于未经批准不得买卖的危险化学品,仍利用微信转账的方式联系买家,以每罐70元左右的价格向黄梅、蕲春、宿松县内多人销售“笑气”。截至案发时,许某非法销售“笑气”总金额三十余万元,非法获利八万余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许某为牟私利,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买卖危险化学品一氧化二氮,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珍爱生命,远离“笑气”。检察官在此提醒,致富途径千万条,请务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勿心存侥幸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财富。还应注意,“笑气”虽然不是毒品,但有很强的成瘾性,一旦吸食后将对人体造成不可逆的损害,长期吸食甚至会危及生命安全。
(汪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