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黄梅县检察院:贩卖冰毒80余克,男子获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2022-12-15 20:19:31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为谋取非法利益,石某向他人贩卖毒品终害人害己。近日,经黄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梅县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2022年3月某日,苑某微信联系石某欲购买100克毒品。次日傍晚,石某从朋友处购买到毒品后,按照苑某前天“试试毒品”的要求,让他来看货,两人来到一桥洞路边完成了验货。
  第二天,苑某联系上石某,称要购买他手上现有的货,双方商量好以5.5万元的价格交易100克冰毒,并约定地方取货。交易时,石某眼见着苑某钱袋子里只有五万元,与之前说的价钱不一致,两人交易不成便不欢而散。事后,石某心里又想着,反正冰毒也没有足量100克,卖了算了。于是,石某便打电话给苑某同意将冰毒卖给他,两人碰头后石某将装好冰毒的袋子扔到苑某车里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查,石某共计贩卖冰毒80余克,非法所得5万余元。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石某向他人出售毒品甲基苯丙胺,且出售的毒品甲基苯丙胺达到五十克以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抵制毒品从我做起,不吸毒、不贩毒,更不能以身试法。同时,日常生活中,我们如果发现有吸食毒品的人员和制造、贩卖毒品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汪佳慧)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