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宋丹丹)无业游民不想着怎么合法挣钱,竟然冒充人民警察与多名女子交往,欺骗感情还骗取钱财。近日,经建始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2021年6月,向某某在网络社交软件上认识阿美(化名)后,冒充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与其聊天,通过在网上购买警服、警衔、大檐帽、手铐等“警用”物品,特意在与阿美视频时展示出来,并编造开会、出警等谎言让阿美相信他的“警察”身份。阿美对其心生好感,不久,两人便确立了恋爱关系。期间,向某某由于没有稳定经济来源,便开始编造各种理由找阿美借钱,阿美也都信以为真,通过微信将钱转给了他。
然而,谎言伪装得再好也总有被拆穿的时候。2021年12月,向某某在与另一交往女子见面时,因不小心露出马脚,被人举报,向某某的“警察”身份得以识破。这时,阿美才得知自己上当受骗。
经查,向某某在网络交友中冒充公安民警身份,编造虚假事由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约3.8万元。
经开庭审理,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做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各类网络交友软件不断涌现、鱼龙混杂,成为犯罪分子情感类诈骗的主阵地,在网络交友时要保持高度警惕,不可轻信对方通过微信或者朋友圈营造出来的虚假人设,涉及金钱、转账等敏感话题一定要注意防范,提高甄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若不幸遭遇诈骗,保留好相关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等,并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