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欢)“检察官姐姐,我们开始军训了!天气很热,教官很严格,但是我非常开心。我会努力的,不辜负您对我的鼓励和帮助。”近日,正在办公室看卷宗的建始县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收到了小明(化名)发来的微信,字里行间难掩欣喜之情。
然而,两个月前的小明还因为无知犯法面临被起诉的困境。
今年2月份,17岁的小明在网络上看到可以通过出租银行卡“跑分”挣钱的广告。一时糊涂,小明与网站客服取得联系,按客服要求下载“跑分”软件,将自己办理的银行卡出租给他人用于实施电信诈骗并获利。
案发后,小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2022年6月,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建始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在办案时了解到,小明是一名刚刚参加完高考的外地学生,事情发生后对自己的行为非常懊悔,也十分担心自己后续上学事宜。
“你不要担心,只要你认真悔改,我们一定会帮助你的。”办理取保候审时,检察官耐心安慰小明,对他进行心理疏导,让其放下思想包袱,先回户籍地宁夏填报高考志愿。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为避免跨省流动风险,检察官申请技术部门协助,与小明户籍地宁夏大武口区检察院取得联系,两地检察机关通过异地协作、密切配合,开展远程讯问,及时了解小明日常情况、思想动态。
经全面审查,建始县检察院认为小明作案时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故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希望你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珍惜机会,做一名有志青年,努力回馈社会。”7月21日,通过远程视频连线,检察官向小明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委托当地检察机关对其进行异地观护帮教。
同时,建始县检察院发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让小明放下曾经犯下的错误和影响未来成长的心理包袱,在新的起点轻装上阵出发!
“感谢检察院给我继续接受教育的机会。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好好完成学业。”小明被心仪大学录取后,第一时间将录取通知书发给了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