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因邻里冲突引发的赔偿纠纷在大河法庭审结,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原告雷某与被告柳某夫妇同为经营水果生意的个体户,两家店铺只隔一堵墙。2022年4月7日,雷某路过柳某夫妇的店铺时,双方因言语不当发生冲突,雷某在冲突中受伤,致左侧鼻骨及筛板骨折、左侧框周软组织肿胀、皮下积气,共花费医疗费用3000元。事发后,柳某夫妇被大河派出所处以行政处罚。
考虑到该案系邻里纠纷,若没有妥善处理,易形成积怨再次引发矛盾冲突,大河法庭在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为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冲突,避免双方采取过激行为,承办法官多次采取电话沟通、实地走访等形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
案件刚刚调解时,双方当事人一见面就恶语相向,拒不和解。雷某认为柳某夫妇的行为已严重侵犯自己的身体权、健康权,要求其进行相应赔偿系理所应当;柳某夫妇则认为冲突的发生双方均有过错,且夫妻二人已受到大河派出所的行政处罚,自身也受了伤,反而还要对雷某进行赔偿,这不合常理。
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条分缕析,阐述相关法律规定,寻找调解契机和突破口。抓住纠纷的主要症结,法官向被告柳某夫妇讲解了民法典中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在释法过程中让其心中有数;其次,秉持“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隔壁人”理念,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充分权衡双方当事人利益,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提醒双方在无关紧要的小事上互谅互让。
经过了几个小时的耐心劝导,双方逐渐打开心结,均认识到“冤家宜解不宜结”,和解才能把因矛盾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柳某夫妇当场向雷某支付3000元医疗费,为该起纠纷化解画上圆满句号。
(商涵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