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2月15日涉企案件合议庭在堵城人民法庭成立以来,黄州区人民法院便优先将辖区涉民营企业的案件分给该专业化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卷宗首页附加“优先办理”绿标签,提示“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近日,该庭受理了一起原告黄冈某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某公司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承办法官竭力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后,原告公司主动申请解除对被告公司的保全措施,被告公司得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案情简介
在收到通过“涉企绿色通道”移交的案卷之后,承办法官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详细审查并应原告财产保全申请,在合理评估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后,作出了冻结被告公司在银行的存款的保全裁定,以保障原告作为债权人的利益。随后,迅速将保全裁定送达给原被告双方。被告公司在得知存款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法官,告知其拖延支付的原因,并表示愿意与原告协商早日争取付清货款,但希望能够免除利息。在了解了被告调解意愿之后法官迅速联系原告,通过情理结合的方式耐心劝说原告,希望原告体谅疫情当下公司经营困难、资金紧张的苦衷。最终原告打开心结,表示愿意作出对利息的让步,并主动提交了解除保全的申请。法官遂迅速组织双方到庭签订调解协议,并依申请迅速解除对被告公司的保全措施。至此,该案件圆满解决。
当前正处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对企业采取保全措施本意是确保胜诉后有财产可供执行,但通过调解方式快速化解纠纷,迅速采取解除保全的措施,亦是充分考虑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最大限度帮助企业争取时间、渡过难关、达成和解的有效之举,为保障两家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作出法院贡献!
(张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