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蕲春县人民法院横车法庭深入株林镇湖塘角村,就地调解了一对七旬夫妻扶养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叶婆婆与陈爹爹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63年按农村习俗举办婚礼,未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三子女,现均已成家立业。叶婆婆长期务农,生活困难,而陈爹爹每月都能领取退休费用却从不补贴家用,为此二人曾多次发生争执。无奈之下,叶婆婆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陈爹爹履行夫妻扶养义务,每月给付其扶养费1200元。
横车法庭依法受理此案。考虑到该案为一起特殊身份关系引起的婚姻家庭纠纷,且双方当事人均年事已高,不便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王升决定联系当地村委会干部,将法庭搬至俩老人身边,上门进行审理和调解。
湖塘角村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开庭当天,王法官和书记员便扛着国徽来到距离双方当事人住处最近的村委会,村长连忙接过法官手中的国徽,边帮忙布置巡回法庭,边激动地对法官说:“法官跑了30多里路来审案子,我们又感动又高兴,以后解决村里的纠纷就方便多了!”
庭审中,王法官从法律和人情的角度出发,耐心释明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应当给予帮助。“百年修得同船渡,万年修得共枕眠,陈老,您与叶老二老携手共度近五十年,如今叶老生活困难,您有责任和义务担负一定的扶养费用”。在法官耐心调解下,陈爹爹泪眼婆娑,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在生活和物质上帮助自己的老伴。
最后,两位老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一致约定,由陈爹爹每月按时给付叶婆婆当月扶养费1100元,直至任一方过世之日止。两位老人十分满意,对干警们夸赞道:“感谢法官,真是没想到法院到家门口来开庭,真正做到了为人民服务!我们一定会好好过日子。”
这样的就地办案对横车法庭的法官来说已经不是第一次。横车法庭管辖4个镇,共119个村,管辖面积达530.94平方千米,为解决辖区村民中的弱势群体往返法院或法庭难的问题,截至目前运用巡回审理和调解化解了34起民事纠纷,横车法庭坚持深入群众为民司法,结合实际情况,大力推行巡回法庭办案,并重点选取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巡回审理、巡回调解,将法律服务送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把服务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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