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症儿童,有着看似浪漫的名字“星星的孩子”,但现实中,这类孩子往往缺乏生活自理能力,不会用语言清楚地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面对周边环境会毫无预警的焦躁,“有视力却不愿和你对视,有语言却很难和你交流,有听力却总是充耳不闻……”。当离异父母的情感纠葛与孩子的特殊病情交织在一起,如何在探望权纠纷中化解夫妻积怨,提高案件自愿履行率,保障患病儿童的合法权益,成为考验法官司法智慧的试金石。
案情简介
李某(女)与廖某(男)两人在大学里相识相爱,毕业后双方顺利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他们迎来了自己的爱情结晶,但夫妻二人却渐渐产生了隔阂,李某抱怨廖某在外应酬过多,廖某对李某的不体谅也愈加不满。儿子在家中慢慢长大,性格脾气却愈发显露出与同龄人的格格不入,1岁的他不会与人交流,经常沉浸于自己的世界里。发现端倪的两人将儿子送去医院检查,被确诊为非典型性自闭症。孩子的不幸与生活的压力成为压垮两人关系的最后一根稻草,无休止的争吵与猜疑之后,2021年,两人的感情破裂,婚姻也走到了尽头,李某将廖某起诉至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庭审过程中,双方就儿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互不相让,经法官调解,廖某经济状况相对较好,儿子长期也是由廖某父母带大,双方协议儿子随廖某共同生活,今后的治疗费、抚养费由双方共同承担,最终两人调解离婚。
婚姻解体,劳燕分飞。作为父母逝去爱情的结晶、曾经维系家庭关系的纽带,孩子首当其冲地受到影响。保障非直接抚养方对于孩子的探望,可以满足子女的情感需求,减少父母离异带来的心理创伤,对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人格塑造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本案中,基于孩子的特殊性及当事人双方矛盾激化程度,黄州区法院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进一步强化了亲职教育、社会调查等工作,全面保障了患病儿童的权益,使探望活动真正成为打开未成年人心扉、感受母爱亲情的正面渠道与途径。
(陈婧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