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草萋萋,春意盎然。一行人正扛着三十几斤的便携式设备行走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这是建始县检察院检察技术人员上门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的真实写照。
近日,建始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中,犯罪嫌疑人万某某身体状况欠佳,家住偏远山区,交通出行困难,为保障其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检察技术人员积极发挥技术保障作用,与检察官一起驱车两个多小时,肩扛设备步行近半小时,来到万某某家中,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为确保同步录音录像完整、清晰、连续,检察技术人员根据现场环境条件,测试光线,调整画面,检查语音录入,寻找适宜角度……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调试,顺利将设备调整到位。
在镜头前,检察官向万某某详细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围绕案件事实认定、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事项听取了万某某和值班律师意见,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万某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技术人员按照同步录音录像相关要求,用镜头记录了整个过程。
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检察机关主动规范履职,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的重要举措。此次通过上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既促进了认罪认罚工作实质化、规范化,也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公信力,彰显了司法为民情怀,传递了检察温暖。
截止目前,建始县检察院已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100余次。下一步,该院技术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工作细节,熟悉操作流程,加强技术保障,让“镜头下办案”成为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新常态。
(黄发国 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