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某看着还未成熟的罂粟,以为是可食用的蔬菜,殊不知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哪怕是一株也不行!
2022年4月18日,黄冈市团风县公安局贾庙派出所接到驻村辅警提供的线索称,在贾庙乡官田畈村有人种植疑似罂粟的植物。接到线索后,所长祁汉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到达现场。在村民汪某屋后的菜地里,民警发现了一片盛开着几朵鲜艳花朵的植物,娇艳欲滴,颜色格外吸引人的目光。民警走到这片特殊植物前,通过敏锐的观察力,通过其叶子、杆径、花朵及绿色的果实的特征后,确认该植物就是罂粟无疑。
此时,民警心里十分清楚,种植罂粟是种违法行为,哪怕是种植一株也属于违法,如果种植超过500株以上,那更是涉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这到底是汪某知法犯法还是无知行为?当即,民警把汪某种植的340株罂粟铲除后,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调查,汪某称罂粟种子是其老公从武汉带回来的,他们都以为是可以用于食用的蔬菜,不知晓该植物就是罂粟。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到,罂粟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同时其提取物也可以加工成吗啡、海洛因等毒品。如果食用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甚至出现和吸毒类似的症状,严重者将损害人体中枢神经。汪某听后非常后悔,表示以后再也不种植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鉴于汪某情节轻微且认错态度较好,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后,对其做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
(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