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午6时,石首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接到举报,在枣石高速收费站出口,有一车活牛无任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接到举报后,石首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往现场,执法人员亮明身份,依法依规对车号为冀EWXXXX的红色货车进行现场检查,该车运输有13头活牛,当事人无法提供该车活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据调查询问,该车活牛是从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购买后运输到石首市进行销售。由于该车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石首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陈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