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黄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案件审理期间,其因患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受审。在该案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后,潘某仍无法出庭。4月7日,经黄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梅县法院对该案进行缺席审理。
据悉,该案系2018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创设“缺席审判”制度以来,黄梅首例公开缺席审判的案件。
2018年上半年开始,在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的潘某多次挪用单位资金参与网络赌博,后因担心事情败露,潘某未办理任何手续就从公司离职。2020年1月19日,潘某被黄梅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21年4月29日,案件移送黄梅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1年8月,黄梅县检察院以潘某涉嫌挪用资金罪向黄梅法院提起公诉,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潘某因病无法出席庭审,黄梅县法院遂对该案中止审理。
黄梅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对照最新刑事诉讼法,认真分析潘某一案后,认为如该案在提起公诉后因被告人潘某患有严重疾病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潘某家属同意适用该制度向法院提出申请,可以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因涉及追诉犯罪尽快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的客观需求,承办人经请示汇报后,与被告人家属沟通,积极推进重新启动该案诉讼程序。
承办检察官到潘某家中了解情况。检察官查看了潘某的病历,询问其身体情况,向其家属详细介绍了缺席审判程序,并征询了被告人家属的意见。潘某的近亲属同意本案恢复审理,并同意在潘某不出庭的情况下缺席审理。
4月7日,潘某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开庭审理。
(刘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