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谢某将一面“忠于职守不徇私情,执法公道化解纠纷”的锦旗及一封饱含感激之情的感谢信送到了蕲春法院,至此,一起9年执行信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13年底,申请执行人谢某就与被执行人庆某、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蕲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工作遭遇重重障碍
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庆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但庆某拒绝沟通,拒不露面,躲避执行。根据谢某提供的财产线索,法院依法对庆某名下的挖掘机进行查封,并指定案外人刘某作为财产管理人。
2015年,谢某申请拍卖该挖掘机抵债时,刘某却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刘某表四“庆某欠我的钱不还,他已经把挖掘机转让给我抵债了,现在挖掘机是我的”。
2018年底,黄冈中院二审裁判依法驳回刘某的异议申请。
司法拍卖再遇“闪现”难题
2019年,法院依法对该挖机启动拍卖程序,却发现刘某在执行异议期间已将挖机专卖给他人,售价10万元。谢某对刘某擅自变卖的行为十分气愤,要求严肃处置刘某。刘某却在变卖挖掘机后外出务工,长年不归,查无下落。穷尽可采取的执行强制措施,仍未能找到被执行人财产,案件进入终本程序。
执行再遇“声泪俱下”哭诉
2019年以来,执行局分管副院长李杰、执行局局长陈旭东高度关注此案,多番听取案件相关进展汇报,要求尽快执行到位。2021年底,执行干警收到线索称有刘某踪迹。执行局副局长朱帆指导该案恢复执行,并由执行法官刘海龙承办。
刘海龙带领法警来到刘某住所刘某见到干警却哭诉道“谢某有律师,比我懂法,庆某欠她钱,她就去查封姓庆的财产,庆某也欠我的钱,我找谁去,我卖了他的挖掘机抵债难道不是天经地义吗”!
刘海龙耐心安抚刘某,并通过村委会走访调查知悉,庆某此前确实欠刘某数十万元债务。刘海龙迅速汇报案情并召开会议讨论,认为刘某虽私自处置法院查封财产,触犯法律应当惩罚,但庆某对其负债,且已经无力偿还属实,刘某依法维权意识不足,无奈才有此举。法院执行时应当兼顾法理与情理,妥善解决。
九年积案得到圆满解决
刘海龙再次找到刘某,向其释法明理,并对其教育批评。刘某认识到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思想发生转变,表示愿意赔偿7万元给谢某。而谢某考虑到庆某欠刘某的钱现在难以讨回等实际情况,同意刘某赔偿6万元。
3月25日,刘某当场支付谢某现金6万元。该起执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这一起历时9年的“执行难”案件最终依法得到妥善处理,既解开了两家人的“心疙瘩”,也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蕲春法院将继续在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道路上服务大局、不负重托、不负众望、服务人民,砥砺前行!
(吕元华 徐倩 叶斯琪 胡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