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一年青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清明节前后,人们祭祖扫墓、探亲访友、旅游踏青等出行活动大幅增加,森林高火险期,野外用火和祭祀烧纸引发的森林火灾不在少数,用火不当不仅引发火灾、造成大气环境污染,还要承担法律的制裁。
2019年清明节前夕,村民华某某在草甸山上坟祭祖,期间使用打火机焚烧纸钱,未等纸钱燃尽即下山离开,未燃尽的纸钱随风引燃林中树木继而引发森林大火,致火灾过火面积97.5亩。2020年8月10日,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华某某失火罪提起公诉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公开宣判,被告人华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义务参与草甸山火烧迹地植树造林。2021年4月1日,铁山区检察院组织开展“森林防火 文明祭祀”防火宣传活动,为相关单位及村民上了一节生动的法治课,针对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以案说法,敲响文明祭祖的警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综上,为营造文明、生态、安全的的清明节日氛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检察官倡议:
一、文明祭祀。自觉破除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陈规陋习,倡行文明祭扫理念,以鲜花换纸钱、撰文寄哀思、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寄托哀思,严防森林、草原火情发生。
二、安全祭祀。清明期间交通环境复杂,驾驶车辆扫墓、郊游时,文明礼让,不开斗气车,自觉服从交警指挥,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有序停放车辆。确保安全、文明行车。
三、加强疫情防控。坚决落实“非必须不离黄,非必要不离黄、非必要不出省”防控原则,不组织、不参与聚集性祭扫、聚会聚餐等各类聚集性活动。祭扫时自觉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行程码查验,保持安全距离等举措,实行“预约、错峰、限流”,降低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彭小陛 华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