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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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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检察:两级接力多方助力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显效率
2020-07-13 16:25:04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前段时间,黄冈市、浠水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就胡某某与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争议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和检察调处会,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与检察机关签订检察确认书。至此,一场行政争议得以实质化解。
公开听证会现场
 
当事人胡某某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次表达诉求的机会,感谢城管执法局能考虑我家当前实际困难”。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也表示:“这次公开听证的形式非常好,对于我们也是一次学习”。
  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张云龙(左)主持听证会
 
  基本案情回顾
  2018年6月,胡某某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房屋,2019年6月28日,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向胡某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胡某某罚款56635元的处罚。法定期限内,胡某某既未申请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胡某某向浠水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他对行政处罚有异议,认为其改建房屋是在老房系危房、获得社区书面同意改建的情况下按照原地基进行改建,用于自家人自住,行政机关不应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他之所以没有及时行使救济权利,是因为其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之后,一直忙于照顾因交通事故截肢住院的母亲。
浠水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及时向黄冈市检察院进行汇报。两级检察机关成立联合化解专班,进行了充分调查核实,并主动与法院和行政机关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两级院办案人员在此基础上进行充分研判后认为,该案具有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人民监督员出席听证会并发表意见
 
  开展公开听证
  6月下旬,该院就本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在听证会上,申请人胡某某在充分阐述了申请事项及理由的同时,表示已认识到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建造房屋的行为违法,愿意接受行政机关的处罚。但是其家庭情况比较特殊,母亲截肢,父亲患有心脏疾病多次进行手术,一家人仅靠他与妻子二人打工收入生活。另外,受当前疫情影响,其家庭收入大大减少,生活十分困难,不应当处以建设工程造价10%的顶格处罚,而应当在最低处罚幅度5%进行处罚。
  社区代表、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社会人士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充分发表意见,认为胡某某未及时行使自己的救济权利系事出有因。加之其在老房是危房的情况下建房,且改造的房屋是全家唯一住房,房屋位于城区边缘,其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进行行政争议化解,并认可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实施方案,建议行政机关减轻行政处罚,双方和解化解行政争议。
  双方达成和解
  两级院检察官在充分听取了争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结合案件行政执法的时代背景,通过讲事实、辨是非、释法理的方式,解开心结、化解矛盾,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在达成和解当日,胡某某当即履行了和解协议,依法缴纳了罚款。对于胡某某的监督申请,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据承办检察官王松元介绍,本案将行政争议化解在执行阶段,是一次成功的探索,不仅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而且最大限度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对于申请人,既向其彰显了法律权威,也使其感受到法律温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熊文胜   王松元 杨锦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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