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州区人民法院陶店法庭靖红涛法官审理一起离婚纠纷的案件,一对结婚20年的夫妻,因丈夫常年在外打工,两地分居,丈夫对家庭和妻子关心不够,妻子起诉要求离婚,承办法官反复调解,夫妻二人和好如初。
原告祁某与被告胡某于2001年7月29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被告常年在外打工,因忙于工作,疏于对家庭的照顾和对妻子的关心,导致原、被告的婚姻关系出现裂痕,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其与被告离婚。
开庭后,案件的承办法官认为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并非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完全有和好的可能,本着应调尽调的原则,法官多次与原、被告双方电话联系背靠背调解,在前期调解工作充足后,在10月13日下午将双方通知到法庭面对面调解。为修复双方感情,填补裂痕,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男方这一边,法官反复告诉其作为一名丈夫要如何在照顾家庭妻子上努力,才能使家庭和谐;在女方这一边,法官劝说其要体谅在外务工的丈夫,在几个来回的工作后,双方的情绪由起初的尖锐对立慢慢转变为自愿和好,被告当场向原告出具书面保证书,决心改变,表示在以后关心家庭和妻子,履行好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湖北作为劳动力输出大省,丈夫在外务工,妻子在家中操持家务的情况很多,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应有之义。本案法官找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焦点,调解夫妻关系和好,让外出务工的被告有一个安定和谐港湾,也让后方原告及家人有一个坚强的依靠。
(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