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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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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 村民主动上交42枚雷管
2021-11-09 22:21:09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日,麻城市公安局阎家河派出所将村民主动上交的42枚雷管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7.25”严打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中以来,阎家河派出所全警动员,组织民辅警深入辖区各社区村组,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向辖区群众讲解私藏、持有枪支弹药及爆炸物品对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性,鼓励群众举报涉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器具等违法犯罪活动和线索,并呼吁大家主动上交私藏的枪支。
  10月25日,阎家河辖区桃林河村村民俞某主动告诉民警:他的父亲已经去世一年了,在清理父亲生前居住的老房子时,意外发现了一盒雷管,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听到民警的普法宣传后,俞某立即联系了辖区派出所民警,决定主动上交这些雷管。
  民警对俞某主动上交民爆物品的行为进行了表扬。经民警现场清点,这盒雷管为90年代生产,已经存放了多年,共计42枚。经了解,俞某的父亲曾从事过采石行业,这盒雷管可能是当时所使用,后来被遗忘在家里的某个角落了。
  派出所民警立即将42枚雷管予以收缴,进行妥善处理,并移交治安部门统一封存、销毁。
  麻城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如有发现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请立即交到就近公安派出所,或者拨打警方电话进行举报。
  (刘领 郑雨 汪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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