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黄冈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杨德高涉嫌受贿一案。
黄冈市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20年,被告人杨德高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客户处处长、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高级客户经理、高级专家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取贷款、承接工程、购买房屋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81余万元。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进行了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对于有争议的事实逐一核实,逐步呈现了杨德高的违法犯罪过程。被告人杨德高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本案经庭审查明事实后,将综合案件情况择期宣判。
有关单位和市中院、市检察院领导及中国银行黄冈分行代表等在庭审观摩室通过视频同步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
(陈文雯 张庆 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