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与会领导与部分理事合影。
——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武汉召开
顾 丹
为了进一步缓解我省法律援助资金短缺的矛盾,拓宽法律援助筹资渠道,广泛募集社会公益资金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省司法厅党委决定成立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在省委、省政府、厅党委的重视关心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已于2014年12月9日经省民政厅登记成立。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2015年2月3日,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武汉召开。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马安骏安排部署基金会工作,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正军主持会议。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胡芳应邀到会指导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章程(草案)》和《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一届一次理事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领导成员。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安骏当选为基金会理事长,原襄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刘德政当选为副理事长,原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张天喜当选为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来源:《楚天法治》2015年第02期)